「殺人犯」冒充英雄18年,事跡還被編入課本,真相曝光後被判無期

2020-08-19 茹文歷史說

「殺人犯」冒充英雄18年,事跡還被編入課本,真相曝光後被判無期

天羅地網,插翅難飛。就是說,只要一個人犯了錯誤,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公正的制裁。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1967年一個寒冷的夜晚,在甘肅省農村地區的一座橋的邊緣,一聲巨響打破了夜晚的靜謐。村民聽聞趕來,在湖邊的橋上看到兩個滿目瘡痍的人。當村民們仔細觀察其中的一個時,正是當時甘肅林場的副班長劉學保迫不及待地要掩蓋自己的傷口,他說讓村民快去抓住那個「反革命」分子,不過注意橋上的炸藥,接著就倒了下去。村民召集一眾打著燈火很快就找到了劉學保說的那個人,即李世白,當時他的頭部嚴重受傷。於是村民們迅速將二人送往醫院救治。

在經過治療後,儘管斷了手臂,幸運的是,劉學保的性命得以挽救。在另一個地方,李世白頭部嚴重受傷,經過數小時的艱苦營救,最終因搶救無效而死亡。但是因為李世白以前曾在國民黨部隊擔任憲兵隊副連長。因此人們認為他就是劉學保口中的「反革命」。另一方面,斷臂的劉學保,則是保護人民財產的英雄。就這樣,劉學保一直宣揚自己的「偉大成就」。

一年後,劉學保被授予人民英雄的榮譽,同時建立了一等功。國家領導人的探視也使其成為報紙頭條新聞。此後,一種鼓勵大家學習劉學保「捨生忘死」的奉獻精神應運而生。當時他的事跡也被編入課本。同時李世白的妻子和孩子已經變成公眾批評的對象,李世白的兒子還因破壞地方政府為編入課本建造的展覽館而入獄,其女也受到迫害。

但是,與李世白一起工作的同事懷疑此事有瑕疵,並一再向上級報告此案的可疑性。之後,當地公安機關再次查證。

經查證,發現「李世白爆炸案」是偽造的,是劉學保為了自己的榮譽而將李世白騙到橋上。從而點燃了之前放置好的炸藥。事發後故意自殘。從而完成他的預謀。

因此,真相曝光後,甘肅省永登縣委親身為「李世白爆炸案」辯護。這樣就糾正已經發生了18年的不公正、錯誤的不法案件。劉學保的卑鄙行為立即被當地法院判處無期,並受到人民的譴責。

遲到的正義還能叫做正義嗎?

我並不認可那句「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很多學校遲到15分鐘以上按缺席處理,不少公司遲到一分鐘扣工資。但問題是我們怎麼看待這件事?我們對事物的了解是有局限性的,也是在不斷上升的,而且其中還會有邪惡的阻礙,也就是說,實現正義有時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僅會有時間的延續,可能還會有很多人的犧牲,就像我們的發展,基本就是在革命,戰爭,流血,犧牲中不斷進行的,這樣才到了我們現在一個比較公正,正義能夠更多存在的環境中。

其實換個角度來看,古時候歷朝歷代都充斥在朝堂之上的那番看似慷慨的宣說之辭,本就伴生於當時的權力結構,其事關文人精英集團自身的執政合法性之建構,文人精英發明出一套: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云云的話術來自我標榜,為自身執政的合法性尋求某種道德上的依據。畢竟按福柯的說法,話語即是權力,宣教布道式的口吻和簡單易懂的結論天然具有傳播學上的優勢,這種垃圾話廣為流傳似乎也是在情理之中,即便我十分厭棄它們。

「正義」,這是一些人的義務,是應該做的事,拿著百姓的錢,就該積極破案。就像學生上學一樣,那麼學生成績差是不是就不上學了,反正也考不好。就像上班工作沒做好,老闆不罵?老闆讓你三天做一件事,你一年完成,反正不都完成了,一樣?

真正具有威懾力的應該是只要你一犯錯,就會及時的受到應受的懲罰,而不是我犯了錯,但是沒有被及時抓住,給了我逃脫的僥倖心理,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並不是正義遲到就放棄追求正義本身,我們追求的是正義能夠最大程度的減少傷害。我們希望,正義不該遲到,正義本就應該及時。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所謂的站著說話不腰疼大抵如此吧。正義之所以會遲到,某種程度上來說,難道不是因為執行正義者的無能麼。人們的憤怒在於正義是否缺席,而是不知它何時到來,所謂正義只會遲到不會缺席,更多的時候都是善良的人們被傷害後的自欺欺人。而這本就是一件讓人憤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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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殺人犯」冒充英雄18年,事跡被編入課本,真相揭開後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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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殺人犯」冒充英雄18年,事跡被錄入課本,真相大白後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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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殺人犯冒充英雄18年,事跡還被編入課本,後來被判無期
    民族的脊梁是一定要維護的,在面對一些把黑的說成白的事情上面,我們也要善於分辨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一味的不加辨別的盲從。就比如說在上個世紀的60年代,我們國家就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一個「民族英雄」,他的英勇事跡被普羅大眾傳頌了18年之久,甚至還被編寫進了當時的小學課本,但是18年後真相浮出水面,虛假的謊言最終還是禁不起時間的考驗,這個人就是劉學保。
  • 他原是殺人犯,卻冒充英雄18年,事跡還被編入課本,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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