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違規發放貸後通過「軟暴力」催收的違法行為逐步因為開庭而暴露在公眾視線內。
8月1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肖永樂、文柏林等18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該案涉及10個罪名、25起違法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7月起,肖永樂糾集文柏林一起,針對酒吧、KTV等娛樂場所工作女性開展非法放貸業務,以「行規」、「手續費」、「平臺費」等虛假名目欺騙被害人籤訂虛增金額的借款合同,對不按時還款的被害人,採取「軟暴力」或暴力方式進行催收,詐騙、敲詐勒索他人財物。
2018年9月中旬,肖永樂、文柏林開始組織或強迫部分「佳麗貸」被害人到長沙市雨花區「杏源」KTV等場所進行營利性陪侍(俗稱「坐檯」)。期間,被告人張樂加入,負責管理「坐檯」的被害人。
2018年10月,被告人曹盛、楊雄加入,負責聯絡場所,組建賣淫窩點。此間,肖永樂、文柏林繼續對外發放「佳麗貸」,以還款為由,將部分「佳麗貸」被害人輸送給曹盛、楊雄在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匯合精品酒店」、長沙市雨花區「國龍」大酒店等地組建的賣淫窩點,共同組織、強迫被害人進行賣淫活動。
2018年11月,經曹盛、楊雄僱請,被告人曾徐、晏濤、鄒志偉等人加入,負責接待嫖客、接送賣淫女、收取嫖資等事務。至此,肖永樂團夥逐步形成了「非法放貸-組織、強迫賣淫」的犯罪模式。
2018年12月,被告人劉偉加入肖永樂團夥。經劉偉介紹,肖永樂結識了在緬甸有軍方背景的被告人蔣潘,雙方商議合作將「佳麗貸」被害人通過偷渡出境的方式,輸送至緬甸相關KTV坐檯、賣淫。肖永樂團夥負責提供賣淫人員,具體管理賣淫活動;蔣潘等人負責聯繫坐檯、賣淫場所。
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間,肖永樂、文柏林、張樂、曹盛、楊雄、曾徐、晏濤、鄒志偉等人糾集在一起,先後分批帶領近30名被害人偷渡至緬甸,組織、強迫上述被害人在緬甸木姐「新伊亞」KTV、「銀河」KTV、「星河」KTV等地進行賣淫活動。
該組織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間,多次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組織、強迫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庭審。鑑於該案案情複雜,被告人數眾多,預計庭審將持續四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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