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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家不出門就能了解到這個社會上發生了什麼,生活中我們都常說既然選擇了與這個人結婚,那麼就會與這個人攜手終老,就算是因為一些意外而最終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最後還是要埋在婆家的無奈,畢竟有一句話說的好,既然嫁給婆家,那就生是婆家的,死是婆家的貴。
但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就是河北一名女子在去世12年後,竟然被娘家人用屍骨給偷走了,而且整個事情婆家一直處於不知情的狀態,後來得知原來是娘家人以8萬元把自己的女兒送給別人配陰婚,事情發生後,這件事就曝光在了網絡上,隨後網友的熱議,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據悉,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26號,河北黃驊一名70歲的老人李衛軍說,就在農曆9月29日下午,兩人一起去給已故12年的兒媳康菲菲上墳時,發現自己的兒媳墓竟然被人偷走,而且當年兒媳去世時陪葬的「三金」和「事屍骨」都不見了,這起事件發生後,李家人十分困惑,到底是怎麼回事?
事後警方介入調查此事,經警方調查發現,其李家兒媳康菲的屍骨是被其娘家人拿走的,事情發生後,警察也到康菲娘家去核實情況,並對康菲非的父親表示這是他幹的,是在給老人圓墳的時候,把女兒的屍骨和陪葬的金子拿出來,然後再給女兒講親事,這就是康菲做女兒的陪嫁。
面臨這樣的情況康菲菲的母親表示,自己幾個月前突然發現李家祖墳已被移走,但令人十分氣憤的是,僅僅是把女兒的墳留在了原來的地方,為什麼要把女兒的屍骨拿掉,是不想讓女兒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想給女兒找個好地方,後來以8萬元的價格把女兒嫁出去。
十一月三十日上午,記者在乾港村西五六百米處的小樹林中,看到了康菲菲墓。棺材已經被挖開了,厚厚的棺材蓋傾斜地躺在那隆起的墳土上,上面的大鐵釘已經彎了。又厚又硬的棺材,還座落在坑裡,空空如也。李清山說,後來放進去的那根大紅蘿蔔,被警察帶走作為證據。
在河北一名女子死亡12年後,屍骨被娘家人「偷走」,8萬元賣給他人配陰親。
在墓園中,康菲的屍體被偷走了。
在給母親造墳的時候,
5兄弟來到女兒的墓地,為女兒挖墳。
李清山的話是真的嗎?為什麼娘家人要「偷」康菲菲的屍骨?
十二月一日中午,記者見到了康菲菲的父親康新正,也就是康菲菲的母親郝桂花,她隨後回到家裡。
康新正承認,康菲菲的屍骨,是他們在午夜十二點多被取走的。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去呢,因為那天是他母親去世的第三天,要把這座墳墓給她。十二點圓過了墳,他們的老兄弟五個開車到康菲菲的墓地去了。到達那裡後,便挖開墳墓,打開棺材,發現康菲菲「嘛玩意都沒爛」,衣裳還好,下葬時扎的小辮還留著,只是沒有皮,身上也沒有肉,只留下一個骨架,他們就用棺材裡的被褥兜起屍骨,放進車裡,拉了回來。
取屍之後,他們又按照原來的樣子重新填埋了墳墓,還特別按照當地的慣例,在市場上買了一隻大紅蘿蔔。
但是康新正說,他們起墳時,並沒有看見「三金」,孩子死了,看見給她戴上了,但是下葬時是否放了,還不清楚。又過了一會兒,郝桂花從外邊回來,承認他們把「三金」也拿回來了,這個本該歸娘家所得,可她們不想要,再給女兒說親的時候,就會作為她的嫁妝給她陪葬。
在河北一名女子死亡12年後,屍骨被娘家人「偷走」,8萬元賣給他人配陰親。
在康菲菲墓中挖出的「三金」
隨後,郝桂花找到「三金」給記者看。記者從一個紅色塑膠袋中看到,裡面裝著兩個金耳環,一條金項鍊和一隻金手鐲,它們的顏色都變得暗淡了,還夾著幾根頭髮。
害怕"戰爭",
只選午夜12點多去取屍骨。
談到女兒死後12年,為什麼要取屍骨,郝桂花說,幾個月前,她與丈夫康新正因氣憤而心碎,想到女兒墳前去哭一場。可是到了女兒墳前,卻發現李家祖墳已被移走,惟獨女兒墳仍在原處。李家把女兒給丟了,她很心疼小丫頭,就想把小丫頭的屍骨拿回來,給她找個好地方。
再者,小丫頭死後,李家就跟他們斷絕關係,既然早就斷絕了關係,就更不能把女兒的屍骨留在這裡了。
郝桂花表示,發現女兒被扔下後,她曾打電話質問李衛軍為什麼不告訴她,並詢問為什麼把她閨女給扔下,但李衛軍解釋說沒有扔下,之所以沒有遷康菲墳,是因為她是孤墳,不能進祖墳。就在她表示要把閨女的屍骨拿回來的時候,李衛軍罵她「吹牛」,兩人沒有商量。後來,她又託時任派出所所長代為商討康菲菲的遷葬事,但所長回話不成。
最後,她又去黃驊市「請示」三位律師,詢問遷走姑娘的屍骨有沒有犯法,三位律師都回答沒有,他們又告訴她遷走雖然沒有犯法,但是如果遷走姑娘的屍骨有傷那就是犯法的。他們選擇深夜去取女兒的屍骨,以避免「戰爭」。
李衛軍承認,郝桂花此前的確曾打電話質問過他為什麼在遷墳時沒有告訴她,當時他解釋說,他們兄弟六人,孩子們也是兄弟六人,墳地面積小怕將來用不著,老哥六人商量後,將墳遷到一個更大的地方。但是墳是哥六個幹的事,他一個人做不了主,即使告訴郝桂花也沒用。
再者,根據習俗,康菲菲的墳是一座孤墳,死得還年輕,根本不能移動,只能將來兒子死後跟兒子一塊兒埋在祖墳裡。但是郝桂花要去取康菲菲的屍體,讓他很生氣,就說她「吹牛」;至於郝桂花說是通過中間人談到此事,他一點也不知道。
針對以上問題,河南陽夏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建峰認為,由於康菲菲與男方屬姻親關係,而與父母屬血緣關係,所以娘家人偷女兒的屍骨,構成盜竊屍骨罪。
假如康菲菲本人有孩子,她的父母拿走她的屍骨會傷及孩子的感情,因此可能構成盜竊屍體罪;但是,如果沒有孩子,由於孩子的死亡,姻親關係滅失,她的屍體的所有權等歸與她有血緣關係的父母所有,而與男方沒有任何關係,則可由其父母任意處置。
關於取走「三金」是否構成盜竊罪的問題,劉建峰認為,這一「三金」是在當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將屍體一塊塊埋葬在一起的,這相當於雙方都同意「三金」屬於屍體,而屍體管理權等則歸女方家庭所有,因此取走「三金」也不構成盜竊罪。
而河北齊譽律師事務所的崔律師則持不同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2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財物罪"。這是一項選擇性罪名,盜竊屍體罪,是指偷竊屍體,並將屍體置於自己實際控制之下的行為…」本案中,康菲菲的屍體已在李家墳場安葬了十二年,她的娘家人在李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康菲菲的屍體賣給他人,其行為已構成盜竊屍體罪。
對康家拿走「三金」一事,崔律師認為,康菲菲棺材裡的「三金」價值兩萬多元,康菲菲娘家人的行徑已構成盜竊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康菲菲的娘家人盜竊屍體符合盜竊屍體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其盜竊屍體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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