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獲的部分捕魚器具)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方厚生)6月15日, 梁某文和洪某某, 梁某武和蘇某某,梁某忠和劉某某三對夫妻在龍灣溼地公園資江河段使用電力捕魚,涉嫌在禁漁期和禁漁區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月15日清晨6點,梁某文等三對夫妻在龍灣溼地公園資江河段使用電拖網捕魚時,被龍灣溼地公園管理處、新化縣森林公安局和新化縣畜牧水產局查獲。三對夫妻各有2艘船和1副帶電線拖網,各有1艘船上安裝有1臺供電用柴油機、1臺發電機和1臺電容器。梁某文夫妻有漁獲物22公斤,梁某武夫妻有漁獲物22.8公斤,梁某忠夫妻有漁獲物9.9公斤。
據了解,為保護資江漁業資源,新化縣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資江幹流新化段春季禁漁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捕的通告》(新政通(2018)5號),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實行資江春季禁漁,將資江幹流新化(石衝口鎮綠湘村至榮華鄉小鹿村)設為禁漁區,資水新化鱖鮊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遊家鎮大洋江河口至白溪鎮大橋河口)和資江油溪河擬尖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油溪鄉油溪村至吉慶鎮油溪橋村)實行全年禁捕。
今年以來,新化縣畜牧水產局進一步加大打擊非法電魚行為力度,漁政人員沒日沒夜地在資江和田間查處電魚案件,已查扣沒收電魚船18艘、電魚器具41套,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