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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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生活》裡的葉小白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多年前她的父親王子和她母親葉慧芬走進了婚姻殿堂,生育了葉小白。因為葉小白父親王子酷愛音樂,為了追求自己夢想,執意辭職去酒吧當了駐唱歌手,沒有時間對家庭就不管不問,在葉慧芬眼裡覺得丈夫這些做法,純粹是不務正業,就在葉小白剛出生不久,葉慧芬就逼著與王子離了婚。在葉小白很小的時候,王子要去看女兒,但葉慧芬擔心他把女兒給帶壞了,堅決不準王子去看女兒,導致在葉小白成長過程中,父親沒能探望照顧,父愛的缺失是她人生一件憾事。
我們來分析一下,反映現實中普通人日常生活經歷中,有哪些法律上問題?
★法律問題★
葉小白父親為了追求自己夢想,對家庭及孩子就不管不問,是否構成遺棄罪?葉小白母親不準王子去看葉小白合法嗎?我們來先看一個法院的判例(★案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2017雲07刑終102號)
★案例概況★
2017年2月13日,被告人張某潮攜兒子小張(現年4歲)從河南省鞏義市至雲南省麗江市,2月14日12時20分,張某潮帶著小張乘坐11路公交車,下車在位於古城區玉泉路玉甘線的麗江安通駕校練車場大門前,張某潮將小張遺棄在該處附近後,張某潮獨自一人離開,在麗江市高快客運站購買前往昆明的車票乘車離開,當日15時左右,小張在古城區玉甘線復華工地路口西面公路邊被他人發現並報警。被告人張某潮於2017年2月18日在雲南省景洪市被抓獲。
★法院觀點★
法院審理後認定張某潮,將年僅四歲沒有獨自生活能力的兒子小張遺棄,不履行撫養義務,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遺棄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決張某潮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實務分析★
一、什麼是遺棄罪?需要符合什麼情形就構成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構成遺棄罪前提條件是,首先是負有扶養義務,對於需要盡義務的人員,在以下幾種情形時拒絕履行扶養義務時,就符合構成遺棄罪條件: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前述法院案例中,張某潮將自己不滿四歲孩子,丟在一個外地,自己獨自離開,年幼孩子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撫養的人,張某潮是法定扶養義務人,他這種行為具有主觀動機,就構成了遺棄罪。
二、葉小白父親王子對葉小白是否構成遺棄罪?
在剛剛來到人世間的葉小白,雖然符合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撫養的條件,其父王子也是需要盡撫養義務的人,但是王子為了工作沒有時間顧得上,對孩子沒有盡力照顧,但是他不具備主觀上的動機,即放棄孩子的故意,不像前述法院案例中張某潮那樣,故意將孩子丟在異鄉,且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主動去看孩子,卻遭到他妻子葉慧芬阻攔,不準看孩子,因此王子的行為是不符合遺棄罪的構成條件,但是由於王子這樣的選擇,對孩子葉小白一生成長還是產生重大影響,劇中我們也看到了王子的內疚。
三、葉慧芬不讓王子看望葉小白,合法嗎?
▼法律規定父母看望孩子的有種權力叫做探望權,通常又稱為見面交往權,一般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繫、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
▼那麼作為葉小白父親王子,在其與妻子葉慧芬離婚後,雖然他不直接撫養孩子,但是他享有對葉小白的探望權,葉慧芬不準他看孩子,是侵犯了他的合法權利。實踐中這種情況也是時有發生的,夫妻兩人離婚,雙方產生矛盾,於是在孩子撫養教育等產生很多分歧,於是就有一方不準另一方看孩子,那怎麼辦呢?
▼根據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如果發生一方不準探望,在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向法院起訴來處理。
總之作為孩子父母,應該拋開大人之間的矛盾,多為孩子考慮一些,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愛或母愛的缺失,都會給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