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
由於停車開門不觀察導致的
交通事故真是屢見不鮮
小編今天就問一問廣大司機朋友
你知道車門怎麼開嗎?
「你是在欺負我讀書少,還是覺得我讀了假書?」
但是,這真的是個很嚴肅的問題
看完下面的一組圖你就知道了…
這樣的悲劇在海口也有
54歲的吳先生因為不經意的開車門
造成電動車方1死1傷↓
海口54歲的吳先生估計再也不會忘記這個動作。因為一次不經意的開車門,吳先生的車門撞在一輛行駛中的電動車上,造成一死一傷。吳先生被判全責,墊付醫療費、賠償死者家屬、賠償傷者,吳先生先後付了百萬元。而因為交通肇事罪,吳先生還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類似事故並非個例
停好車準備開車門時,你是否會向後觀望?
開車門釀慘劇 1死1傷,車主賠百萬
2016年12月6日上午11時許,吳先生駕駛東風日產牌小型普通客車沿海口市美蘭區瓊山大道東側機動車道由南向北行駛,之後在瓊山大道和風家園項目指揮部前的非機動車道臨時停車。當吳先生打開左前側車門準備下車時,車門與被害人李某由南向北駕駛的電動車發生擦撞。李某和坐在電動車後的林某摔倒受傷。
林某因此造成顱腦損傷,經搶救於2017年1月11日死亡。李某經鑑定構成輕傷。案發後,吳先生為被害人林某墊付31萬餘元醫療費,之後又向林某家屬支付賠償金71.6萬元。同時,吳先生向被害人李某支付賠償金人民幣1萬元。海口美蘭法院經審理,依法以被告人吳先生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乘客開門傷人 計程車司機成被告
2015年12月28日,三亞一家計程車公司司機王某駕駛的小型客車在三亞市榆亞路林達酒店路段停車後,車上乘客打開車門,與鄭先生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碰撞,造成鄭先生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三亞交警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
因為賠償問題,鄭先生將王某、計程車公司及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到法院。三亞城郊法院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鄭先生15萬餘元,王某和計程車公司共同承擔大部分的訴訟費及鑑定費。
朋友開門沒注意 他負主要責任
無獨有偶,海口的陳先生就因為朋友開車門時沒注意後方的電動車,導致發生擦撞,而成被告。
2013年4月18日晚上,陳先生駕駛小轎車停在機動車道,朋友徐某打開右後門時沒有注意到後面嚴先生駕駛的電動車。之後,電動車左手把部位與小轎車右後門發生碰撞,嚴先生摔倒受傷,兩車損壞。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陳先生臨時停車時未緊靠道路右側等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徐某打開車門影響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正常行駛,認定陳先生承擔本事故的主要責任,徐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嚴先生的傷情被鑑定構成九級傷殘。因陳先生的車購買了保險,海口龍華區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先生近14萬元,陳先生和徐某承擔部分案件受理費。
數說
記者搜索裁判文書網獲知,近年來,因為司機和乘客開車門沒注意而引發交通事故,進而引發訴訟的就有10餘宗。事故基本都是開門一方及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記者做了一個問卷調查,共45人參與調查
經常開車與坐車人數分別佔2/3和1/3
95%以上的人表示開車門時會留意前後情況
坐車時有超過22%的司機不會提醒「開門注意」
開車的司機有超10%的不會提醒朋友
4人曾因擦撞與人發生糾紛
市民建議
「可以採取反手開車門」
參與調查人士建議,開車門時一定要慢點,多看看,尤其是不要打電話,會分心。也有人表示可以採取反手開車門,在左邊下車用右手開車門,右邊下車用左手開車門,讓自己因為開車動作而注意後方車輛。
去年10月1日起駕考新版標準施行,專門強化了回頭觀察、主動避讓、提前開啟轉向燈等內容。在靠邊停車時,新增需要下車的在打開車門前需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的項目,如不做將評為不合格。對於這一規定,多名司接受問卷的機表示並不清楚,但在實際操作中,他們都會習慣向後觀望。對於這條新規,不管是新手司機、還是老手司機都表示把安全開門方法列入駕考項目,有利於司機培養良好的開車門習慣,避免由此導致的意外乃至事故。
如果司機要打開車門,首先要觀察兩邊的後視鏡,觀察後方是否有來車和行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再用右手輕輕推開車門。
輕輕打開車門露出一條縫,也是提醒後邊的行人和車輛,之後再有一個開門的動作,然後再探頭出去打開車門。
下車時,我們的目光依然要注意觀察後方來車情況,並且始終要用手將車門控制在可控範圍內。只需要將車門打開至足夠下車的角度就可以了,千萬不要一把推開車門。
來源:南國都市報
記者:何慧蓉 通訊員:王倩
見習小編:咖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