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凌女士報案,稱自己被常州海事局一名公職人員胡某在車內性侵。&34;凌女士面對警察說到。
凌女士給記者的一段錄音中,我們清楚的聽到凌女士質問胡某:&34;而錄音中,胡某坦然的講到:&34;
警方對於凌女士的報案,也是無可奈何。以&34;為由不給予立案,聽到自己被性侵卻因沒有證據無法立案,凌女士當場就氣不過,於是向當地的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凌女士認為嫌疑人胡某是公職人員,已經打通了警局關係,於是無法立案。據悉,涉事男子胡某已經被停職,並作降級處罰,等待警方結果。
據凌女士透露,兩人相識,是通過&34;相識的。在加過好友後,胡某多次跟凌女士聊天,並邀請凌女士&34;,凌女士也曾多次拒絕。
有天胡某再次邀約,跟凌女士提出&34;,並提出在車中見面。凌女士因為孩子中考成績考的一般而犯愁,且在與胡某的聊天中得知,胡某認識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書記。在聊天中胡某說自己可以幫凌女士安排孩子的學校問題。於是凌女士就沒有再拒絕胡某的邀約,答應與胡某在自家樓下車中見面,未曾想胡某強迫自己發生關係。
當天兩人約好帶上各自朋友&34;,凌女士表示當天的談話一點也不愉快,胡某的自認清高,讓自己對他印象很不好。
&34;凌女士在警局錄口供說道。
在報警和談判都失敗後,凌女士氣不過。於是想借用輿論的壓力對抗胡某,卻被部分網友質疑凌女士對胡某&34;,被性侵的凌女士完全就是&34;,凌女士隨後也承認自己確實曾託胡某給孩子安排學校,但胡某堅決否認兩人存在利益關係。
凌女士報警無果後,來到胡某所在單位舉報胡某行為不端。隨後被單位處以停職降級處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政務處分期內,不得晉升職務、職級、銜級和級別;其中,被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被撤職的,按照規定降低職務、職級、銜級和級別,同時降低工資和待遇。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胡某的同事透露,胡某確實受到了公務員最高處罰,他將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晉升任何職位,也無法晉升工資檔位。
當凌女士面對記者的採訪,問及凌女士為什麼不當即報警呢?凌女士坦言到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對自己的老公和孩子。怕影響孩子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怕老公知道後,自己的婚姻會結束。於是凌女士將自己與胡某發生過的一切相關物品都丟棄了。
根據凌女士公布的聊天,有部分網友猜測凌女士與胡某見面&34;,這不禁讓人想到2018年的一起案例。2018年河北張家口發生一起敲詐勒索案,一次聚會上楊某和王某相識,隨後發生多次關係。而楊某在掌握王某的大量隱私後,威逼利誘王某給自己錢財,不然發到王某所在單位,發給她的親戚朋友。經過多起威逼利誘後,王某精神崩潰,在家寫下遺書自殺。
而上文提到的凌女士和胡某兩人之間究竟有沒有利益關係,案件背後是否有其他隱情,仍有待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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