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分為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兩個環節,網上報名結束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一、受理對象
江門市教育局審核點受理如下對象:1.江門市戶籍(含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2.港澳臺居民(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為江門市的)3.駐江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4.江門市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符合以上條件申請人可在我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申請初中及以下(含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人員請到個人戶籍(含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所在地、駐江門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所在地、港澳臺居民在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市(區)教育局申請[江門市各市(區)級認定機構聯繫電話:蓬江區2648502、江海區3861634、新會區6623060、臺山市5502014、開平市2211064、鶴山市8885834和恩平市7715133)]。
二、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二)現場審核時間: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體檢時間: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時(若此時間與公務員考試體檢時間衝突,屆時以現場審核時通知的體檢時間為準,若無衝突按此時間進行體檢,先是現場審核蓋章後再自行前往體檢),體檢醫院:江門市五邑中醫院19號樓(健康體檢大樓),醫院地址:江門市環市二路19號(五邑中醫院),聯繫電話:0750-3509847、0750-3509790。
三、認定範圍
(一)戶籍在江門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江門市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江門市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江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以上人員滿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四、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註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註冊個人帳號(註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
),證件號為個人帳號,一經註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可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註冊的帳號登錄後,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於190KB,格式為JPG),供後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於200KB,格式為JPG),供後臺人工核驗。
④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並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報名系統「須知」(點擊
)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列印。承諾書用於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籤署本人姓名,並在「年 月 日」填寫籤字時間後,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籤名後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後,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籤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
(二)報名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後,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帳號登錄並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申請人可選擇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申請人選擇居住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申請人選擇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駐江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網上報名(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申請人於10月9日至10月1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註冊帳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
)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場審核
江門市戶籍(含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為江門市的);駐江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五邑大學在讀研究生等符合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審核時間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現場審核地點:在江門市教育局一樓招生考試報名站(即門衛室後面)。
地址:江門市建設二路127號;諮詢電話:0750-3503971。
現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江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鑑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繫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諮詢。
4.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到有關部分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後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後,通知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港澳申請人的有無犯罪情況經港澳相關部門核查後,核查結果會反饋到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論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臺灣地區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於200K)。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四)體檢要求
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及自行列印出來雙面A4紙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13年修訂)》並填寫好個人身份信息以及粘貼與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照片一樣,再經現場審核蓋章,空腹前往醫院辦理有關體檢手續,體檢費用自付。體檢結果由認定機構於10月22日到醫院統一領取。申請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接到醫院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天內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並由復檢申請人領取結果交我處。未按規定時間及相關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特別提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的「資料下載」欄目下載。體格檢查由醫院根據本地疫情防控情況會自行控制每天到院體檢人員的人數。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作出認定結論,並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製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認定的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認定機構提供郵寄服務,申請人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費到付。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認定機構在11月初發送手機簡訊或撥打電話通知為準,請及時留意查看或接聽。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並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並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江門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和江門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江門教育)。如有疑問可撥打江門市教育局諮詢電話:0750-3503971。
附件:1.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
江門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
函 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處: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香港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於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
函復為盼。
聯繫人姓名及職銜: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單位名稱 單位蓋章 20 年 月 日 |
附件2
函 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於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刑事紀錄證明書」,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並將此證明書直接寄回我單位。
函復為盼。
聯繫人姓名及職銜: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