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才萍江湖人稱&34;,是重慶已逮捕的19個黑惡團夥首犯中惟一一位女性,江湖地位甚高。這個女人原是巴南區一名稅務人員,據稱後通過文強調到重慶市稅務部門。她性格張揚,嗜賭,2000年從單位離職後,糾集人員合夥開設賭場。 據重慶市打黑成果展信息,從2000年到2008年,謝才萍在重慶市多個區縣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獲利數千萬元。
謝才萍因涉嫌聚眾賭博被判處拘役,但出來後她變本加厲,大肆利用與文強的親戚關係,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重慶打黑成果展信息說,2008年8月,重慶市治安總隊一民警在謝的賭場執行秘密偵查時被發現,謝召集馬仔對該警察進行毒打,並將其綁到南川區城郊一建築工地,限制人身自由長達6小時。在2009年6月啟動的打黑風暴中,謝才萍黑惡勢力團夥終於被掀翻。
從2009年4月到7月30日御井茶樓被警方查處的2個多月時間裡,謝才萍團夥從賭場抽頭獲利就達300萬餘元。最多時,一天獲利達20餘萬元。以謝才萍為首,劉井勇、湯炳、陳曉容、黃冬梅等人為骨幹,成員相對固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坐大成勢。
他們採用的賭博方式非常簡單,通過撲克牌打&34;、押賭注,賭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三個等級。 賭場實行&34;。除謝才萍、劉井勇和謝的侄女婿張某固定坐莊外,湯炳等10餘名團夥成員臨時坐莊,均帶領各自網絡的大批賭徒集資入股。
為了控制團夥成員和賭客,謝才萍規定:賭場股東必須輪流坐莊參加賭博,輸贏2萬元左右才能下莊;賭客必須受邀約才能參與賭博,在賭客少的情況下,股東還必須無條件充當閒家參與賭博;進入賭場的賭客必須確認身份後才能進場;&34;人員進入賭場,必須經過股東同意或其他賭客介紹。
該團夥層級分明,分工明確:股東負責選擇賭場地點、坐莊和組織賭徒,領導並管理賭場經營活動。放哨者分為&34;和&34;。&34;負責打通關節,聯絡相關部門,確保賭場經營期間不被查處;&34;則在門外放哨、應對糾紛、吵架等意外情況;還有人專門在賭場&34;。此外,還有專人提供後勤保障,負責賭客的一日三餐。同時,安排住宿,負責賭場的搬遷和場地的清潔整理。
參賭&34;是謝才萍最主要的經濟來源。每進行一輪賭博,她就從賭場拿走此輪總賭資的5%。如此一來,她&34;,每場&34;的錢少則數千,多則數萬元。
2009年10月15日晚,謝才萍等22人&34;案件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結束一審庭審。據了解,謝才萍&34;團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項罪名。
2009年11月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等22人&34;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謝才萍被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10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