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3日訊 孩子本是父母的心頭肉,可是夫妻離婚後,擁有撫養權和監護權的父親竟然將3歲兒子賣到了遠方,公安機關將男孩解救回來後,便跟隨母親生活。該男子刑滿釋放後,一直未支付孩子任何撫養費用。
近日,孩子母親起訴變更該男子撫養權,由自己撫養。菏澤市巨野縣檢察院了解到情況後,為孩子母親全面提供法律支持和幫助,不僅助其變更了撫養權、監護權,還幫助孩子申請了司法救助、爭取每學期減免部分學費和國家貧困生資金補貼每年1000元。
離婚後男孩被父親賣掉
母親要求變更撫養權
事情還要從兩個月前說起。今年6月,巨野縣檢察院檢察官到巨野縣法院鳳凰法庭座談有關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合作機制建設問題時,了解到一起案件:原告田某某(孩子母親)起訴變更被告(原丈夫)徐某某撫養權,由原告撫養其二人婚生兒子,被告支付撫養費。
經深入了解得知,田某某與徐某某於2001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2012年10月,兩人經法院判決離婚,女孩隨田某某生活,男孩隨徐某某生活。判決生效後,徐某某怠於履行監護職責,2012年10月將男孩賣到了河北省,後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男孩解救回來隨田某某生活。徐某某因構成犯罪被判刑,男孩一直跟隨田某某生活。刑滿釋放後,徐某某一直未支付任何撫養費用。
田某某離婚後回到原籍山東省鄆城縣,後帶子女再次組建了家庭。現任丈夫雖然還有一親生女兒,但確實非常喜愛孩子,願意和田某某共同撫養,遂田某某向法庭起訴,申請變更徐某某的撫養權。不過兩人都是老實本分的農民,需要撫養三個子女,生活比較困難,而且二人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知識缺乏,亟需法律幫助。
檢察機關全面提供幫助
支持起訴變更撫養權、監護權
了解情況後,檢察官不禁為男孩曾經的遭遇感到心疼,為保護孩子合法權益,也為幫助孩子母親這個有愛的家庭,檢察官隨即和田某某聯繫,告知她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請,檢察院會全力以赴予以支持。田某某了解後,非常感謝檢察院,並請求檢察院提供法律幫助、支持她起訴變更撫養權。
「我們將案情向院領導匯報後,得到大力支持和肯定,並要求我們迅速、及時幫助田某某解決困難。」辦案檢察官說。2020年6月17日一早,辦案檢察官就將支持起訴書送達巨野縣人民法院鳳凰法庭。隨即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參與調解工作。在檢察官和承辦法官以案釋法、曉情說理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雙方很快達成調解意向:變更男孩撫養權歸原告田某某所有;徐某某每年支付撫養費10000元。
當日下午,巨野縣人民法院即出具了民事調解書。因徐某某將年僅三歲的親生兒子出賣,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巨野縣檢察院在支持田某某起訴變更撫養權的同時,告知田某某及男孩,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徐某某對男孩的監護權資格,檢察機關依然會堅定予以支持、幫助。
6月30日,田某某、男孩及其家人經慎重考慮後,準備依法提起撤銷徐某某監護權的訴訟,並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巨野縣檢察院在田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同時,也再次發出了支持起訴書。
8月6日,巨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徐某某對男孩的監護人資格,指定田某某為監護人。
爭取貧困生資金補貼、減免學費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變更撫養權、監護權後,檢察院對男孩一家的幫助並沒有停止,為使其獲得更大幫助,辦案檢察官到男孩的學校與校長進行座談,介紹了男孩的具體情況,請校長盡最大努力的予以關心、幫助,為男孩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切實保護其不再被傷害。校長表示會加倍對其關心、照顧,以後每學期會減免男孩部分學費,並為男孩上報爭取國家貧困生資金補貼每年1000元。
鑑於本案男孩的特殊經歷和實際社會困狀,巨野縣檢察院又為男孩申請了司法救助,目前正在積極辦理中。「下一步我們未檢部門會以此為契機,善始善終,積極與教育、民政、團委、關工委、法院等部門聯繫,聯合對其做好心理疏導、關心幫教工作,讓他放下心理包袱,消除心理陰影,愉快學習,健康成長。」辦案檢察官說。
8月17日,男孩母親田某某將一面寫著「優質服務,為民解憂」字樣的錦旗送到了巨野縣檢察院,「感謝檢察院,是你們給了孩子一個溫暖的家,讓孩子能上得起學。」她握著檢察官的手感激地說。
閃電新聞記者 張雨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