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城區民辦初中也將參加微機派位
「小升初」政策大改革:小學畢業生可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願和一所民辦學校志願
■文案/陳香雲 設計/周洋
這是一條備受長沙家長關注的重磅消息——今年「小升初」,長沙城區多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的50%將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1月18日,長沙市教育局發布《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年長沙城區民辦學校的招生政策進行宣講。
新政有哪些變化?民辦學校派位怎樣進行?學生和家長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三湘都市報第一時間對《方案》進行解讀梳理。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黃京
招生辦法
招生計劃的50%或20%微機派位
《方案》要求,民辦學校招生計劃須於當年3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申報,經審定批准後執行,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以往,長沙民辦學校「小升初」按照「自願報名、免試入學、錄滿為止」的方式招生。但從2019年起,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按照《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要求,和公辦學校招生同步進行,實行微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錄取。
許多家長關注民辦初中派位比例,《方案》明確規定:凡與公辦學校合作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50%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凡沒有與公辦學校合作自主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20%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民辦學校招收長沙市城區外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納入自主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招收其配套樓盤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樓盤未達配建標準開發商自身配建學校或當地政府之前已按相關政策認定屬於配套入學範圍),其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按照配套入學方式提前錄取,錄取人數計入派位計劃數。凡選擇只在本行政區域(區縣市)、不跨區域招生的民辦學校,可以申請不進行微機派位。
解讀
民辦學校微機派位在全市範圍進行
這一政策對民辦學校的招生而言,有重大變化。長沙市青竹湖湘一外國語學校副校長王炯介紹,去年該校招生計劃約1100人,全部是自主招生,但按新政將拿出一半來進行微機派位。需要提醒家長的是,和部分公辦學校只在本行政區域進行微機派位不同,民辦學校的微機派位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
招生程序
公辦學校志願必填,民辦學校志願選填
新政出臺後,招生程序也有了變化。首先是填報志願。每一位小學畢業生可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願和一所民辦學校志願;其中公辦學校志願為必填項,民辦學校志願為可填項。學生在填報民辦學校志願時,必須選擇公辦學校志願優先還是民辦學校志願優先。
第二是微機派位。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同步進行。教育行政部門保障為每個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公辦初中學位。選擇公辦學校優先的,若派中公辦志願,不再參加民辦學校微機派位,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自主招生。選擇公辦學校優先但未派中公辦志願的,可參與民辦學校微機派位,若派中民辦志願,即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與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選擇民辦學校優先的,若公辦志願與民辦志願均派中時優先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與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
另外,城區學籍及外地回長小學畢業生已被公辦學校提前招生錄取、選擇公辦學校優先並已派中、自願填報選擇民辦優先並已派中的,均不再參加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統一微機派位後,民辦學校開展城區學籍及外地回長小學畢業生的自主招生工作。
最後是審核錄取。凡通過微機派位方式錄取的,由市教育局根據派位結果直接錄取。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民辦學校憑學生(家長)籤訂的《自主招生承諾書》,向市教育局上報自主招生預錄名單。市教育局據此審核最終錄取結果。
解讀
填報民辦學校先充分了解其收費標準等信息
往年,民辦學校可以在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前後的兩個統一時段進行自主招生,第一個時間段為4月下旬,第二個時間段為7月上旬。業內人士分析,往年全市城區學校微機派位的時間為6月30日,由於今年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在微機派位後才能進行,所以微機派位時間可能會提前。
由於填報民辦學校志願屬於自願行為,家長和學生在填報前需要充分了解民辦學校的辦學理念、收費標準等。一旦學生被派位到填報的民辦學校,將按其公布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
招生要求
嚴禁提前招生及「掐尖」
《方案》規定,民辦學校應提前向社會公布收費標準,同時告知學生(家長)招生和收費的相關政策,依法依規招生。民辦學校招生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報名費;嚴禁提前收取學生學費;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
民辦學校招生應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明確具體招生時間和實施方案,按要求有序進行。要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意願,不得以任何欺騙和強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違規籤訂協議。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選拔、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同時,民辦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嚴格控制招收區域外學生。選擇只在本行政區域(區縣市)內招生的城區民辦學校,必須在招生當年3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不進行微機派位。
解讀
培訓機構聲稱的「考試進名校」不可信
當前,有家長反映,不少培訓機構打著某些名校招生的名義進行考試,並聲稱「通過考試便可被名校錄取」。對此,長沙市教育局副局長繆雅琴表示,這樣的考試是違規的,民辦學校招生也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的規定。長沙調整並發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政策,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的招生行為,廣大學生和家長不要參加培訓機構違規組織的招生考試。「適合自己的學校才是最好的學校。希望家長理性擇校,選擇最適合孩子的教育。」
焦點
具體哪些民辦學校將參加微機派位
哪些民辦學校將參加派位?哪些按招生計劃的50%進行、哪些按20%進行?
記者從長沙市教育局獲悉,目前長沙城區初中招生的民辦學校共有14所,分別是:湖南廣益實驗中學、長沙市培粹實驗中學、長沙市中雅培粹學校、長沙市明達中學、長沙中加學校、長沙市湘一立信實驗學校、長沙市怡雅中學、長沙市嶽麓區郡維學校、長沙市嶽麓區博才培聖學校、長沙市開福區青竹湖湘一外國語學校、長沙市雨花區金海中學、湖南長沙同升湖實驗學校、長沙高新區思沁學校、長沙市湘郡未來實驗學校。上述各校具體的招生計劃以及參加微機派位的比例,長沙市教育局將在近期下發。
監管
違反招生政策將受嚴懲
民辦學校應制定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向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及時在學校網站和長沙市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學校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期間,區教育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市教育局將聯合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派出督查組專項督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及時查處。
《方案》提出,民辦學校招生工作違紀違規,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處理。凡違反招生政策的,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核減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或處理。
繆雅琴透露,今年將採取系列措施,對於頂風違紀的行為,嚴肅查處。包括成立督查組,明察暗訪,不定期督查;建立約談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