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刷了一遍「奇葩說」,有這樣一個辯題很有意思,「前任的婚禮,你要不要去?」說要去的人很多,同樣的說不去的人也很多。去有去的理由,不去也有不去的理由,如果是我的話,我認為還是要去的,那我就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前任如果要結婚了的話,不管你去不去,他都是要結婚的,如果你已經放下,去是為了給對方一個祝福,以後是朋友。如果不幸你還殘存複合的希望的最後一根稻草,不破不立,參加完婚禮之後,重新開啟你的人生,天涯何處無芳草,為什麼要在一棵歪脖樹上吊死呢。
生活需要儀式感,前任的婚禮是埋葬你們關係的儀式。不去的話,你會幻想,幻想他的另一半是什麼樣的人,是比你漂亮還是比你醜,是比你胖還是比你瘦,眼睛比你大還是比你小,去了這些都一目了然。前任的另一半比你好,你要放下,因為不放下也不現實,然後可以痛下決心,讓自己好起來,讓自己優秀起來。
萬一前任的另一半不如你,那你就更要放下,說明你前任眼瞎,腦子不清晰,對於一個眼瞎,腦子還不清晰的人,有什麼可留戀的呢。你應該要慶幸才對,終於沒砸在我手裡,所以前任的婚禮一定要去!
說不去的人很多,有的人說分手之後沒有聯繫所以不去,還有的人說已經分手了,從分手那天開始就揮一揮衣袖,當斷則斷。其實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