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10月14日報導,四川一男子強行性侵不滿14歲親生女兒和侄女的案件宣判,判處男子王某偉有期徒刑15年。
判決書顯示,王某並不是第一次犯罪,1975年出生的他曾在2001年因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出獄後,他做出更加齷齪的事——強行性侵自己未滿14歲的女兒和侄女。
2015年到3月到2016年11月期間,王某偉曾多次性侵女兒和侄女,作案地點一般在其嶽母家,以及兩處出租屋內。由於多次發生關係,王某偉的小女兒懷孕。
2017年4月5日,王某偉的母親得知孫女懷孕,便將此事告知王某偉。其女兒王某在證詞中說,當天晚上,王某偉就成都趕回老家,並且毆打致其臉部紅腫,還用水果刀威脅她千萬不要把懷孕的事情說出去。
第2天, 奶奶便帶懷孕的孫女去當地醫院做引產,醫生證明:女孩來醫院時已經懷孕4個半月。做完手術後,奶奶還再三囑咐女孩,千萬不要把事情說出去,不然"你爸爸就再也回不來了"。王某偉的侄女也證明奶奶曾經多次告訴她不要和任何人提這件事。
2019年6月,同樣受害的王某偉的侄女來到當地公安局報警,她稱自己的堂妹有事情需要警察叔叔的幫助。
民警隨後跟隨她來到其家中調查,她自稱被伯父王某偉多次強行性侵,王某偉的親生女兒王某也是受害者,還曾經懷孕。
經過調查取證後,2019年10月6日,當地公安機關將王某偉捉拿歸案,被抓獲的王某偉拒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最終,王某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當地法院認為,王某偉明知受害人系未滿14歲幼女,還多次、強行發生性關係,且導致親生女兒王某懷孕,其情節惡劣,已經構成強姦罪。
王某偉做出如此有違人倫道德的禽獸行為,其母親還試圖包庇,簡直是傷天害理,他的行為也給兩個女孩留下了一生的心理陰影……
(綜合北青-北京頭條、陝西法制網等多家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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