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的某天晚上
陳某在家中因為瑣事
和自己的嶽父魯某發生了爭執
兩個人越吵越激烈
陳某一氣之下拿起餐椅扔向魯某
砸中魯某之後陳某返回房間
魯某受傷住院
由於之前和嶽父就存在家庭矛盾,氣頭上的陳某並沒有第一時間向住院的嶽父道歉。
魯某很生氣,打算給女婿一點教訓,因此報警。經公安機關鑑定,魯某的傷情達到輕傷二級,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犯罪,依法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訴,還是不訴?
2020年11月
公安機關以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犯罪
向海滄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由於陳某的傷害行為和被害人魯某之間的輕傷後果之間存在明顯的因果關係,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害人魯某出具諒解書對陳某表示諒解,按照正常情況,該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以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但檢察機關在審查了全案的材料後並未簡單走程序了事,而是深入調查了解之後再作決定。
在對陳某訊問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詳細了解了其和嶽父發生矛盾的前因後果,對陳某進行了深刻地批評教育,讓陳某真正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將會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嚴重後果。
在訊問過程中,陳某多次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一再表示自己意識到了錯誤的嚴重性,希望檢察機關能對其從寬處理。
檢察官詢問被害人魯某及陳某的妻子,二人也均明確表示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給陳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最終的決定
經過全面的審查,考慮到犯罪嫌疑人陳某與被害人系翁婿關係,二人屬於因家庭瑣事偶發矛盾,具有偶然性;陳某無前科劣跡,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無其他攻擊行為,主觀惡性小,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並已取得被害人諒解;陳某所在工作單位證明其平時一貫表現良好;和被害人的女兒系夫妻關係,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僅有利於其家庭的穩定,更體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也是刑法謙抑性原則的體現。
2020年12月10日,海滄區檢察院召開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會,對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陳某家屬以及陳某所在單位代表等參加會議。
公開宣告會上,被不起訴人陳某再次表達了對自己行為的懊悔和歉意,並保證以後一定會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孝順的好女婿,盡好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
被害人的家屬和被不起訴人的母親也在會上表示感謝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挽救了他們的家庭。
與會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均表示支持檢察院對陳某的不起訴決定,同時認為,法有尺度更有溫度,海滄區檢察院通過人性化辦案傳遞了檢察溫度與司法溫情。
最後,辦案檢察官對陳某再次進行了訓誡,希望陳某能夠吸取教訓,珍惜司法關懷,做一個有益於社會有益於家庭的良好公民,牢記今天的教訓和承諾。
那麼,什麼是不起訴公開宣告呢?
來源:廈門檢察、海滄檢察
【來源:廈門日報社】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