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凌晨,收到一條粉絲留言
「小姐姐,我給了3年的愛,好像要堅持不下去了,好累啊」
看了眼手機屏幕,5:05
// 果然,愛得多的人容易失眠。
「得不到回應的愛,學會放下,放過自己「
我想了很久給他回復了這樣一句話,其實這種深情而不得的故事我寫過太多了。
但巧的是,那天看到這樣一句話,「這個世界已經不友善到什麼地步了呢?開始把深情的人叫做舔狗。」
突然覺得,舔狗們應該比林宥嘉的《心酸》還心酸。「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別了,舔狗連愛過的資格都沒有。
幾年前,我身邊有個男性朋友有段幾近雷同的經歷。他長得很白又很迷王家衛,我們都叫他「文藝白」。
在常規思維中,他的理想型是倪妮、馬思純那種跑不掉了。但意外總是毫不意外地發生,沒錯,你應該猜到了,他喜歡的是大冪冪型。
果然,男人都免不了俗。
但故事的高潮發生在半年後,他把自己以為戒不掉的「癮」戒了,親手把那個女孩刪了。有次飯局上,他說「感覺如此輕鬆」。
半年的時間,他到底有多疲憊啊?他抽了口煙說,給她發消息總是在洗澡,請她看電影總說在加班,請她吃飯總是一副冷臉。主動告白,她說還不是她喜歡的模樣。以為她是討厭我,刻意保持距離,她卻說我不夠體貼關心。
一個月前,狠下心斷掉這段關心,她卻主動跑來求和。然而滑稽的是,她從來沒答應在一起過。該繼續的還在繼續,她不放過我,我得放過我自己了。
原來舔狗也是有理性的,只是被喚醒的那個瞬間或早或晚,而這個又取決於他們抗累的能力。不累,就繼續舔。累了,也就自然從你的世界離開。
在這個舔狗身上,你能看到自己或是那個深愛過你的人嗎?
// 無論舔的多認真,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
你很愛一個人的時候,會害怕看到這個紅色小圈圈嗎。
一個人能有多痴情,想讓她知道其實我每天都在身邊。
舔狗或許已經做到,溫暖了別人,但感動的只有他自己。最開始,我們還會稱之為深情。後來,有人覺得這不就是屌絲?再後來,乾脆就叫你備胎吧。現在,你活生生像個舔狗。
韓寒曾在微博放了張和女兒小野的照片,調侃道「我已經把車開到了極限,你卻還是那麼淡然」,這句話像極了舔狗的日常。
五歲的時候,你可以為了捕捉一隻蝴蝶,而跑到一公裡外的田野;十歲的時候,你可以為了買一個冰淇淋,跑遍大街小巷的商店;二十歲的時候,你可以為你喜歡的人,一個人去陌生的城市;二十五歲的時候,你可以只為了生活,而隨便找個人,過一輩子。
你說,你越來越懶了,懶得去愛了,要怎麼回呢?
我說,我喜歡你,我們之間是100步的距離,但老天只給了我99步。還有1步是你的,如果你跨過來,那我也只能說聲抱歉。
「茶沒有喝過早變酸,從來未熱戀已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