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本周六起,晉江安海鴻塔小區回遷戶開始選房,選定後即可裝修入住。昨天,《鴻塔小區改造工程選房安置實施辦法》公布,13日起被拆遷戶可到工地看房。
鴻塔小區舊城改造項目總拆遷面積達9.8萬平方米,涉及416戶被拆遷戶(含企事業單位)。改造工程分為回遷區域、新開發區域,其中回遷區域建有6棟18層高的商住樓、1棟21層高商業用房,同時規劃建設了商業步行街、大型購物商場、地下停車場;新開發區域規劃用地面積115畝,包含6棟33層高樓,建築面積28.465萬平方米。
此次回遷戶397戶,共需安置套房386套,店面192間。而新建供回遷安置的套房有494套,店面204間。「從上述兩組數據的對比,可以看到,新建供回購的套房與各類店面均可滿足安置戶的需求。」安海鎮黨委書記許天祥說。
根據《選房安置實施辦法》,此次選房順序將根據動遷時被拆遷人拿到的選房證順序號,依次排序選房。
實行等面積調換,住宅等面積產權調換的安置價為2300元/平方米,因建築結構原因,安置面積超出產權調換面積的,超出面積在20平方米以內(含20平方米)部分,按2400元/平方米計算,超出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部分,7層以下(含7層)按2600元/平方米計算,8層以上(含8層)每層再增加層次差價40元/平方米。
被拆遷人選取多套不同樓層安置房的,安置房超出產權調換面積2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層次差價,按每套安置房的建築面積與安置房總面積的比例分攤計算。因建築結構原因,選房後剩餘住宅產權調換面積小於35平方米(含35平方米)的,按2600元/平方米計算給予貨幣補償,不予安置。
店面分為三類標準補償,原一類、二類、三類店面,分別對應安置新建一類、二類、三類店面。不過,安置時將依據總量調控原則,被拆遷人應根據原店面產權調換面積,結合店面房源的實際情況,按相應規定,進行選房。
此外,被拆遷人在動遷公告規定期限內搬遷騰空並籤訂協議的,每戶還可享受住宅物業管理費用補助1萬元。
(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