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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用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將可查詢 有違法犯罪信息的不得錄用 在職的立即停止工作
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第四章 執行與責任第十二條 學校擬聘用人員應當在入職前進行查詢。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錄用。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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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錄用。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意見》共分5章18條,首先明確了本意見所稱的學校,是指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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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
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錄用。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意見》共分5章18條,首先明確了本意見所稱的學校,是指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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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第三章 查詢與異議第七條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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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三部門發文:錄用教職員工前,需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五個典型案例及意見全文)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第三章 查詢與異議第七條 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內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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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查詢,由受理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開展。第八條 公安部根據教育部提供的最終查詢用戶身份信息和查詢業務類別,向教育部信息查詢平臺反饋被查詢人是否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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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第三章 查詢與異議 第七條 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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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
為健全預防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發布《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明確了入職查詢制度。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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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人員需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第三章 查詢與異議第七條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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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全文 | 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教育局、公安局:為健全預防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現將《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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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正義網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信息除外。第五條 學校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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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項違法犯罪信息,不得錄用!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擬聘人員和在職教職員工的授權,對其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查詢,由受理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開展。第八條 公安部根據教育部提供的最終查詢用戶身份信息和查詢業務類別,向教育部信息查詢平臺反饋被查詢人是否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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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新招錄教職員工需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為加強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頭預防,近期最高檢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入職查詢意見》)。 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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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信息除外。第五條 學校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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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校園性侵?三大焦點解讀教職員工入職查詢新規
新京報訊(記者 王俊)日前,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新招錄教職員工需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者禁錄用。同時,最高檢透露,下一步力爭將「入職查詢」覆蓋到全行業、全對象、全行為,落實全責任,讓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沒有「隱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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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等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信息除外。第五條 學校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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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檢察丨「關注」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出臺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第三章 查詢與異議第七條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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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類人員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學校不得錄用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對性侵違法犯罪記錄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近期,最高檢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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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三類人員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學校不得錄用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對性侵違法犯罪記錄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近期,最高檢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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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錄教職工,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9月18日10點,最高檢召開主題為「入職查詢,讓孩子上學更放心」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並通報有關情況,發布希麼是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規定的入職查詢制度,是指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