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嵐
11月25日,記者從中牟縣交警大隊獲悉,該隊民警在執勤中,處理了一起變了味的「越線停車」交通違法。一司機在交通路口停車時越過了停止線,交警去糾章時,發現其涉嫌酒駕,最後這名司機被交警作出了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早上7時50分左右,中牟縣交警大隊民警張森林、冉二亮等人,在東風路與中興路交叉口值早高峰崗時,發現一輛小型普通貨車沿東風路自東向西駛來,眼看著信號燈已開始轉換,這輛小型貨車仍然速度不減,等信號燈轉換後,小貨車趕緊來了個剎車,但車子的前輪還是越過了停止線才停了下來。
看到有車輛違法,執勤民警張森林趕緊過來糾章。但駕駛人卻說駕駛證忘帶了。為不影響交通,張森林讓司機先下車,自己將車輛開到了安全地方。在此過程中,執勤民警冉二亮在核對駕駛人的身份時,明顯感覺到駕駛人身上有很大的酒味,遂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檢測時,駕駛人稱自己大清早的沒有喝酒,拒不配合檢測。於是,民警將該駕駛人依法傳喚到中牟交警四中隊作進一步處理。
經查,該駕駛人姓趙,現年29歲,是中牟縣鄭庵鎮人。在辦案區,民警使用酒精呼吸檢測儀對趙某進行了檢測,結果是22.4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據趙某供述,他是頭天晚上和一個朋友在一塊吃飯時喝的酒,他自己喝的有三兩白酒,當天早上飯都沒吃就開車出去辦事了。
中牟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趙某作出了罰款2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只因越線停車,卻被查出酒駕,雖說是隔夜酒,仍使趙某付出了嚴重代價。(信息提供 胡云峰 張玉明)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侯昺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