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距離美國總統大選投票只剩最後一周。在11月4日投票之前,一路披荊斬棘的歐巴馬和麥凱恩終於迎來了決戰時刻。
據本報記者了解,10月28日至11月3日,歐巴馬將前往賓夕法尼亞州、維吉尼亞州、北卡羅來納州、弗羅裡達州、密蘇裡州舉行集會。
麥凱恩最後7天的行動路線與歐巴馬高度重合,他將前往弗羅裡達、印第安納、密蘇裡、北卡羅來納、俄亥俄州和維吉尼亞。
目前美國還有17個州沒有對支持哪個候選人達成一致,奧麥行程單中的那些州均在此列人稱「搖擺州」,自然是候選人最後爭奪的重點對象。
但為什麼奧麥棄其他搖擺州不顧,而尤其重視維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弗羅裡達和密蘇裡州,原因和美國總統競選中的「選舉人團」制度有關。
誰是「選舉人」
11月4日,美國將舉行全民投票,但這次投票並非直接投給歐巴馬或麥凱恩,而是投給支持他們的「選舉人」。
這一天,各州的人民投票選舉「總統選舉人」,最後由選舉人再確定投票給某位總統候選人。
選舉人投票(Electoral Vote)才是真正決定誰入主白宮的投票。全美50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共有538個選舉人席位,每個席位代表一票。總統候選人必須獲得其中超過270票才能當選總統。
選舉人通常是黨內積極分子,他們按州產生,每個州分得的選舉人席位數目等於該州在國會的議員總數。加州的選舉人團票數最多,有55票,最少的州阿拉斯加等只有3票。
通常在大選年的州級黨代會上,黨內領導會指定選舉人。選舉人只有一天需要履行職責,今年,他們將在12月15日前往各州州府進行投票。之後數日內國會將計票並宣布總統人選。
不過,由於在11月4日全民投票時,選舉人已經保證將票投給某個政黨的總統候選人。因此,通常在各州全民投票之後,除非出現意外情況,誰當選總統事實上已經確定。12月15日的選舉人團投票只是一種形式,並不具備實質意義。
當下美國兩位總統候選人的行程正顯示其對「選舉人」的重視。因為,俄亥俄州擁有20張選舉人票、北卡羅來納15票、維吉尼亞13票。
直選的呼聲
在美國,除緬因州和內部拉斯加州之外,所有州法律都規定選舉人必須把票投給在該州普選中取得勝利的候選人,這種規則叫做贏家通吃。
這條規則和「選舉人」制度結合,就很容易理解奧麥最後一周的行程圖。
喬治城大學政治學教授John Sides對本報記者分析說,「候選人在決定主攻哪些州時有兩條考慮:該州的選舉人團票數多,競選人與對手在該州的實力相近」。
正因贏家通吃,所以雙方一定要在實力相近的搖擺州竭盡全力。誰也不想上演戈爾那樣的失敗。2000年戈爾在普選中比布希多得45萬票,但是選舉人團投票中,戈爾少得4票,痛失總統寶座。
在事後的技術分析中,人們發現新罕布夏州是戈爾失足之處。戈爾普選得票雖多於布希,但在該州以1.3%的微弱劣勢在普選時輸於布希,該州正好擁有4張選舉人團票,就是這4張被贏家通吃的票讓戈爾痛失總統寶座。
如果當時戈爾贏得新罕布夏,將贏得總統大選。布希的選舉人得票數僅高出半數一票。
普選的贏家因為輸掉選舉人投票而不能當上總統的事例,美國一共出現過4次。因此,美國國內對選舉人團制度的質疑聲越來越多。
2000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戈爾惜敗之後,當時要求改革的呼聲曾一度高漲,改革的途徑是修改憲法。當時國會的共和黨人擔心這會威脅布希總統位子,因此不主張改革。
「要找一個理由取消選舉人制度並不難,特別是這個制度有時候讓最多民眾支持的候選人反倒當不上總統」,美洲大學政府學教授David Lublin對本報表示。
按照目前的局勢,民主黨在搖擺州中佔優勢。在擁有選舉人票數最多的搖擺州中,歐巴馬均處於領先位置,歐巴馬很有可能贏家通吃,報戈爾飲恨共和黨的一票之仇。
(責任編輯:陳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