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姜遠海 通訊員張友文 張苗苗
一份被模仿的籤名,僅憑肉眼絕對難以辨別真偽,但卻牽涉到上百萬元的財產,法院如何採信?歹徒留下18張字條,卻始終未見蹤影,警方又將如何推斷犯罪嫌疑人?塗麗雲每天埋頭於實驗室,通過她的「火眼金睛」,破解了一張張墨跡「密碼」。
前不久,記者前往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深入探訪,了解一個文字被後的玄機。
3%變成了30
%筆畫溝痕暴露不良用心
「你看,用側光可以看出兩個字的筆畫溝痕是不一樣的,也就可以說明這兩個字不可能是一支筆或一個時候寫的。」昨日,記者來到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文檢中心主任塗麗雲教授邊做實驗邊對記者說。
這臺可以使用螢光、紫外、紅外和複合光的儀器,稱作VSC5000文檢工作站。塗麗雲告訴記者,如果做一般的文字鑑定,這臺70多萬元的進口儀器足夠了。塗麗雲順手拿過一個案件的檢材,當事人認為借條中「30%利息」中的「0」是債主自己加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請塗麗雲幫助鑑定真偽。塗麗雲告訴記者,後面的「0」確實是後來加的。她進一步演示:將借條放在螢光下面,可以清楚地看見「0」與其他筆跡螢光反應不同,說明兩個字不是一個時候寫的;而通過側光觀察,發現「0」和其他字的溝痕不一樣,說明「3」和「0」不是一支筆寫的。
如果偽造筆跡的溝痕和色澤都一致,怎麼辦?塗麗雲告訴記者,可以進一步用「拉曼光譜儀」進行鑑定。這臺儀器就如同心電圖掃描一樣,相同字、相同筆畫之間的差異,通過儀器顯示的光譜圖就可以看出來。
在電影和電視裡面,經常有偵查員通過紙張的不同,而發現破案線索,進而偵破大案的情節。在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有臺可以鑑別紙纖維的儀器———奧博視屏層析顯微鏡。
記者發現,顯微鏡透出的光,在檢材上可以按照技術人員的需要變化大小:光點越小,則檢測的倍數就越大;光點越大,檢測放大的倍數就越小。據介紹,這臺顯微鏡最小可放大200倍,最大可放大到6000倍。
記者找來一張複印紙和一張書寫紙,發現在顯微鏡放大的情況下,兩種紙的纖維構成有本質差別。塗麗雲介紹,在這種顯微鏡下面,還可以鑑別盜蓋的公章與文字的先後、筆畫的交叉痕跡等。
「當然,這都是機器。而機器有它的局限性。」塗麗雲教授介紹,關鍵還是要靠人來辨別、來認識。
據悉,作為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主任,塗麗雲是全國優秀教師,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她先後成功鑑定了2000多起案件。2003年,她以文檢中心為載體,申辦了湖北丹平司法鑑定所專攻文檢。目前,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和湖北丹平司法鑑定所已經成為湖北省權威文字鑑定機構,其鑑定和科研水平在全國也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中心的業務甚至拓展到了美國。
歹徒留下18張字條
自我否定找到真兇
文字鑑定常常在破案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作為鎖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證據,所做的鑑定一定要確保無誤。身為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主檢技術人員,辦案20多年,塗麗雲認為江漢油田發生的一起綁架殺人案,文字鑑定的難度相當大。
那是1989年1月的一天,夜已經很深了,江漢油田職工張某發現兒子毛毛(化名)還沒有回家,就到處尋找。但是一晚上過去了,親朋都沒有發現毛毛的身影。天剛放亮,張某準備外出繼續尋找兒子。他發現門口放著一隻鞋,這鞋正是兒子失蹤當天穿的。鞋子裡面放著一張字條,上寫「你兒平安。不要報案,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到扒雞餐館門前樹下找字條」。張某和家人跑到「扒雞餐館」門前樹下,果然發現了一張字條,上寫「在預製板處找紙片,繼續向前」。他們在預製板孔中找到第3張字條,寫著「你兒平安,需帶6500元錢用紙包好,31號上午10點放到7路車站牌下……」。
兒子被人綁架了!張某頓時懵了,是報案還是按歹徒的話照辦?他思前想後,決定先籌集到6000元錢,然後到派出所報了案。在警方的安排下,他來到了指定地方。但是綁匪並沒有在這裡出現,而是再次發現一張字條:「到沙市影劇院電影預告牌下面去找我們」。狡猾的歹徒,讓張某疲於奔波。到了影劇院,張某和民警發現了第12張紙上寫道:「你不聽從我們,不老實從事,造成誤差,請另加一千元,即告訴你兒屍體位置。」張某的精神頓時崩潰了。專班民警不得不改為暗中跟蹤布控。
第13張、14張……歹徒始終沒有現身。直到第18張字條到手,張某依然沒有見到自己的兒子。專班民警不得不想別的辦法尋找孩子的下落。幾天過後,有人在附近的一農田涵洞裡,發現了毛毛的屍體。當時毛毛只穿著一隻鞋子,身體有被使勁往涵洞塞而留下的擦傷。
案件發生後,在當地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到底兇手在哪裡呢?警方決定通過筆跡尋找犯罪嫌疑人。但是專班民警圍繞這個案件工作了7年,始終沒有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1996年,該案專班民警進行了調整,新班子經過初步筆跡比對,認為油田職工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專班民警不敢確認,而是將18張字條和嫌疑人日常書寫的筆跡,都送到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鑑定。
當時文檢中心只有塗麗雲一個專家。根據字條上的內容,塗麗雲分析,犯罪嫌疑人應該是熟悉當地的情況。從字條語言分析,犯罪分子能在簡單的兩句話裡說清楚要交代的內容,應該受過高等教育。而通過18張字條字跡分析,犯罪分子經過精心策劃,做了相當程度的偽裝,每一張字條上的字跡乍看一眼,都互不相同。但是通過筆鋒走向,塗麗雲發現其中有相同的地方,並且第18張字條,與犯罪嫌疑人趙某的筆跡最像。根據這些,塗麗雲初步斷定,18張字條上的字跡為一個人所寫,最大的嫌疑對象就是趙某。
「真的是他嗎?」雖然推斷趙某有重大嫌疑,但是人命關天。為慎重起見,塗麗雲決定將自己的結論推翻重來,進行反向假設推斷。通過反向推斷,塗麗雲發現18張字條字跡與犯罪嫌疑人的字跡有很多不一樣,並且一些很明顯的筆跡差異,反映了兩個不同人的書寫習慣,她於是作出了否定結論。塗麗雲將她最後的推斷告訴了專班民警。
專班民警不能接受自己辛苦偵查得來的結論被推翻,於是又另請專家進行分析。但是得到的結果也一樣:從字跡上,他們不敢確定趙某為犯罪嫌疑人。但他們也從餐館、亭子、幾塊磚等字面上分析,犯罪分子應該是當地有一定文化的人。
專班民警決定乘勢而上,深挖犯罪嫌疑人。他們將塗麗雲等3名專家請到油田,住在招待所裡,對有關嫌疑人的字跡進行認真分析和鑑定,結果發現與張某同一個部門的大學生裴某有重大嫌疑。
專班民警隨即前往辦公室抓捕裴某。裴某見到民警,順從地伸出雙手說:「我知道遲早會有這一天的。」
裴某交代,他來自邊遠山區,參加工作後談了一個女朋友。為拴住女友的心,他想方設法給女友送禮物。每個月的工資根本不能滿足需要。他於是想到敲詐。他把目光瞄向本部門的同事張某,決定綁架張某的兒子毛毛進行敲詐。他事先通過偽裝,寫好兩張字條,趁集體宿舍的同事請假回家探親之機,以找毛毛玩耍為名,將毛毛騙到了寢室。到了晚上,毛毛大喊大叫想回家。裴某怕事情敗露,就將毛毛捂在被子下面,直到毛毛停止呼吸,並趁機將毛毛的屍體運到一個水溝的涵洞塞了進去。
真偽事關當事人
切身利益鑑定專家每天如履薄冰
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參與辦的案件多了,於是一些經濟案件、民事案件也請求文檢中心給出權威的鑑定結論。為確保文檢中心出具的鑑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他們依託文檢中心,申報成立了湖北丹平司法鑑定所。由於鑑定規範、客觀公正,鑑定所成為武漢市乃至湖北省法院系統的權威文字鑑定機構。
作為湖北丹平司法鑑定所主任,塗麗雲稱,在受理的案件中,除了第一次送檢的案件外,還有不少是曾在別處鑑定過,當事人不服鑑定,要求再次鑑定的案件。對待這些有爭議的案件,除了要有紮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和過硬的鑑定經驗外,更主要的是要有一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責任心。
今年春,文檢中心接到一個房產糾紛案,當事人李某出示了一份房產抵押證明,抵押書上稱李某將其在武漢的一處價值百萬元的商品房抵押給了別人,但他卻拒不承認他籤過這份證明。一審時,法院採信了某鑑定中心結論,證明該抵押書是李某所寫。但李某堅決否認,提出上訴。
二審前夕,上訴人指名請湖北警官學院文檢中心為他再做一次筆跡鑑定。
為確保萬無一失,塗麗雲將抵押書上的每一個字每一個筆畫都一一進行比對,製作的對比表達7頁之多。經過細緻的分析檢驗,塗麗雲發現,證明書上的字體表面上看同李某很相似,但實質上,無論從行筆、起收筆動作、文字布局、書寫水平等特徵上,都與李某的筆跡特徵不相符,因而得出抵押書並不是李某親筆所寫的結論。
翔實的鑑定材料被二審法院採納,李某也因此保住了百萬元房產,對方只好灰溜溜地敗訴。
2006年,為一接貨工人翻案,讓文檢中心和塗麗雲下了不少功夫。
這年11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來了一份案卷,其中有8份單據上的籤名需要文檢中心鑑定。這8張單據是一貨運中心的收據,上面都是當事人王某的籤名。但是,王某卻堅決否認自己曾經籤過這些單子。主檢人員塗麗雲覺得蹊蹺:那麼多的收貨單,王某為什麼偏偏只否認這8張?單據上的籤名有明顯的重描痕跡,是否為他人偽造籤名?王某出示的單據均為無碳三聯複寫紙的第三聯,對方為什麼沒有出示第一聯?
塗麗雲與王某交談時,王某雖然否認自己籤過名,但是他對籤名的來源卻說不出個所以然。塗麗雲回到實驗室,對籤名進行檢驗,結果顯示這些籤名不僅是王某所寫,而且發現王某籤單時有重描的怪習慣。
「但是,王某為什麼單單否認這幾張單據?」問題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塗麗雲及其他文檢技術人員:案件一定沒有這麼簡單。她們把注意力開始停留在始終沒有出現的三聯單的第一聯上。塗麗雲和其他文檢人員將那8張送貨單與其他數百張對比單據一一對比,數天後,塗麗雲等發現,這8張單據上的籤名均可以在其他送檢材料中找出可以與之重合的籤名。也就是說,有人利用無碳複寫紙的特性,讓王某多籤收了數批本不存在的貨。
鑑定結果出來後,當事人和法院都十分認同。王某冤情也終於得以昭雪。
小知識筆跡鑑定ABC
讀者問:我的一個朋友兩年前找我借錢,我借給了他。他當著我的面親筆寫下借條給我。後來到期了他卻賴帳。我向法院起訴,進行了筆跡鑑定,鑑定結果竟不是對方所寫。於是法官根據鑑定結果認定我和朋友之間沒有債權債務關係,我一審敗訴。請問,筆跡鑑定的作用有多大呢?是不是像指紋鑑定一樣有權威性?
專家答: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幾種。筆跡的鑑定結果就是鑑定結論的一種,指紋鑑定同樣也是鑑定結論的一種。鑑定結論屬於證據,僅憑一個證據不一定決定案件的成敗。但客觀地說,鑑定結論對法官認定事實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果沒有其他證據推翻鑑定結論,法官會傾向於依照鑑定結論認定事實。
但是,我們不能排除一個人改變筆跡的可能性或是偽造筆跡的可能性,造成無法做筆跡的同一性認定。同樣的,指紋也可以偽造。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其他證據證明你和你朋友之間確實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如你有當時寫借條的全程錄像,有公證員的公證,有兩個以上的無利害關係的人的證明等等,你同樣可以勝訴。所以建議你首先申請重新做筆跡鑑定,由更權威的司法鑑定中心做鑑定。同時,你也應該收集其他能證明你和你朋友之間有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
讀者問:2002年打的借條,小寫的一萬元,現在被改動1變4或7,筆跡鑑定能看出來嗎?
專家答:通常情況下應該能鑑定出來,原因有三:一是筆跡不一致,書寫習慣受人的生理結構、教育程度、書寫練習情況、氣質個性等綜合影響,每個人的書寫習慣均不相同;二是因為書寫筆跡中的碳的衰減是隨時間變化的,2002年書寫的和現在書寫的碳衰減是不一樣的;三是前後兩次所用的筆通常會不一樣,筆裡面的墨水也會不一樣。所以通常情況下能夠鑑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