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或者不見它,單詞就在那裡,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它,區別就在那裡,不來不去;你愛,或者不愛它,沒背的單詞就在那裡,不增不減。
筆者不忍心看到眾生靈苦不堪言,特解救仍掙扎在背單詞的苦海中的廣大莘莘學子。其實,單詞解析沒有想像的那麼難,只不過是披著狼皮的羊,「鹽」過其實。這個專題我們將詳細講解Freedom和Liberty的區別。許多初學英語的朋友都會感到奇怪,英語中同樣用來表達「自由」這個意思,為什麼會有兩個完全不同的詞。其實早在100多年前,中國的改革先鋒嚴復先生在翻譯西方著作時,曾經使用了不用的譯文,freedom為「自由」,liberty為「自繇」,但是後代的翻譯沒有繼承下來,而是統統翻譯成「自由」,這多多少少造成了中國人對西方自由概念的片面理解。
目前在大部分情況下,freedom 和liberty 是作為一對同義詞來處理的,然而就像friendship和amity一樣,但是兩者之間總是有一些不可言說的差別。 讓我們先追根溯源,從它們的詞根上來探個究竟:
現代英語有兩個有趣的來源:羅曼語系和日耳曼語系,來自羅曼語系的那個詞是Liberty,來自日耳曼語系(低德意志語)的是Freedom。我們先來看一看Freedom這個詞。它是一個容易讓人聯想到那段暗無天日的中世紀的概念。Freedom的詞尾很可疑,我們熟悉的另一個具有dom這個詞尾的詞是Kingdom(王國)。這個詞尾暗示著兩個詞的關聯:它們都顯示一種特性、一種權力。在封建的中世紀,Freedom指的正是貴族的權力。具有Freedom的人對自己的人身、財產與土地具有完全的佔有與使用權,如同具有Kingdom的人——國王——對王國的權力一樣。在德語中,Baron(男爵,高級貴族中最低的一等)就叫作Freiherr(free lord)。
那麼, Liberty又是什麼來頭呢?拉丁語中的相應詞libre首先具有「自願、情願、出於喜歡的動機」的含義,它實際上是英語中的love、德語中的Liebe(愛情)的來源。因為libre有著「出於自己的願望、出於自己的意志」的含義,因此同樣包括了我們所說的「自由」的含義。拉丁語中的libre很類似我們漢語文言文中的「愛」,本來是「喜愛、喜歡」的意思。隨著中世紀騎士文化在文學藝術中尋求自己的表達形式,這個本來僅僅表達「喜愛」的詞才逐漸獲得了現代意義上的「愛情」的含義。我們漢語用「愛幹什麼就幹什麼」來表達「自由」,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縱觀各大類權威字典,韋伯詞典對兩者的第一條解釋都是「the condition of being free from restrictions」,也就是說「自由」首先意味著不受任何限制,只不過在freedom 後面又多了一個補充說明「all senses」,可見freedom 的範圍要比liberty大很多。倘使做一個簡單的區分, 「I have the freedom to do sth.」可以理解成「我想做什麼就可以去做」,而「I have the liberty to do sth. 」恐怕更強調「我有權做我想做的事情」。 在其他定義裡,liberties也是法律上規定的各種具體的自由。 如果查閱《新時代英漢大詞典》,freedom主要是指沒有拘束和限制,可以自由地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多用於個人言論,信仰,行動等。E.g.: 「In giving freedom to the slave, we assure freedom to the free」 (Abraham Lincoln). 「給奴隸自由之後,我們保證所有自由人的自由」 (亞伯拉罕.林肯)。而liberty表示擺脫束縛,限制而獲得的自由,也可以自由選擇的權利,有別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自由自在的狀態。E.g.: 「Liberties, perfect liberty, to think, feel, do just as one pleases」 (William Hazlitt). 「去想、去感覺、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任何事的自由,完全的自由」(威廉.黑茲利特)。
事實上,freedom和liberty之爭在更大意義上和西方世界的政壇風雲有著莫大的關係。而這些差別恰恰體現出美國人對自由的理解,以及其領導階層在不同時期對美國在全球地位的不同認識。了解了這一點,相信同學們會對兩者的區別和聯繫有更深層次的認識。
比如布希總統在某次戰前的公開演講中說:what we are fighting for is to 「defend our freedom」 and to 「bring freedom to others」。一詞之差,卻對美國的開國宗旨有了實質性的扭轉:對兩百年前的建國元老們來說,自由是有條件的,不是隨心所欲的,在漂洋過海的五月花號那個時代,「liberty」才是新大陸的意義所在,所以象徵了美國價值觀的《獨立宣言》只是堅持「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通篇都沒出現「freedom」一詞。相比布希把自由帶給全世界的勃勃野心,老移民們似乎顯得更加寬厚而有節制,所謂自由不過是要擺脫奴役。即便150年後的林肯,在葛底斯堡也只是宣稱「a nation conceived of liberty」。
到了民權運動以後,Dr. Martin Luther King Jr.終於在那著名的「I have a dream」裡面連續用了19次freedom,而不是「liberty」。可以理解的是,那時政治所允諾的自由形同虛設,少數族裔本身已無權可言,之所以用「freedom」,說到底是要顛覆整個政治權威,重新選擇自己的人身自由。
與之相對的是從拿破崙就已經開始的法國式價值觀:「liberty,equality,fraternity」,同樣也可以理解自由女神像為什麼是叫the statue of liberty, 而不是the statue of freedom。也由此想到當年梅爾.吉布森在《勇敢的心》,把自由視為至高無上的追求,永不妥協,在他死之前喊出的「freedom」,正是表明他失去自由毋寧死的決心。如果按照這種意思理解,是不是有些不妥?
再回過頭說,考慮到「貿易自由化」的政治和法律意味,把它譯成trade liberalization確實比較準確,而不僅僅因為「自由化」在構詞法上只能這麼表達。當然,在很多情況下,兩個自由仍然通用,所以我們把「自由貿易」譯成「free trade」,把「自由貿易區」譯成「free trade zone」也未嘗不可,不必過於拘泥。
綜上所述,依照我個人理解,freedom是一種比較基本的自由,指天馬行空式的、自由自在的自由,是指身體不受拘束限制,是行動的自由。Liberty則是更高層的自由,是指思想、意識、人格等方面的自由,強調有政治和法律權威允諾、保護的自由,我更願意把它翻譯為「自主」。人只有在獲得完全的freedom之後,也就是行動的自由,才能夠達到思維的自由和人格的自主,也就是liberty。
好了,今天的學習就到這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者簡介:
韓勤勤 主講四六級作文,考研作文。
英語語言學研究生,專業八級,獲上海市高級口譯資格證書,英語功底紮實,課堂教學生動充實,為人親和,讓學生如沐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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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