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關於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20年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於2020年9月5、6日。相對於19年考試時間,往後推遲了將近4個月。
近日住建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式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那麼202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改革有哪些呢?小編為大家做了詳細解讀:
1.取消報名時要求的中級職稱
取消報名時要求的中級職稱,可參加考試的人員範圍擴大,工學專業畢業即可報名(工學門類專業有理論與應用力學、工程力學、微機電系統工程、機械工程、機電技術教育、汽車維修工程教育、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車輛工程等)。
2.考試分為三個專業,4個科目
考試分為三個專業,分別是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考試科目為四個,《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3.命審題和合格標準
住建部負責兩個基礎科目和土木建築工程兩個專業科目命審題;交通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兩個專業科目命審題;水利部負責水利工程兩個專業科目的命審題。三個部分各自劃定考試合格標準。
4.考試成績4年滾動制
考試的4個科目實行4年滾動制,考生需要在連續的4個考期內通過所有的4門考試,增項考試需要參考對應專業的兩個專業科目,即《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兩個科目,但需要在兩個連續的考期內通過兩門專業考試。
5.關於免考兩個基礎科目
已取得改革前交通部和水利部組織的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可以免考兩個基礎科目,即免考《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兩個科目,但需要在兩個連續的考期內通過兩門專業考試。
6.監理工程師證書含金量提高
獲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可以認定工程師職稱(中級職稱),並可作為報高級工程師的職稱條件。理論上說,報考人員報考時可以不具備中級職稱的資格,如果通過考試,可以認定(獲得)中級職稱資格。但最終的執行情況還需要依照各地職改辦對於發文的理解和執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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