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同事買了部新手機,裡面送的有手機殼和屏幕保護膜。我同事拆開包裝後,隨手就把手機殼和膜扔了。
旁邊的同事就驚訝的說,「你不用手機殼和膜的嗎?「屏幕花了怎麼辦啊?」「手機不帶殼,稜角摔壞了怎麼辦啊?」你一言我一語的對我同事說。
我同事回答:「我買手機就是喜歡它的外觀,我再給它帶上殼,那就不是我喜歡的樣子了。手機屏幕即使不貼膜,它的屏也不會花。這是廠家做過實驗的。」
「那屏幕摔破了,怎麼辦?」
我同事看了問的那個人一眼說:「摔破也是我的,我寧願摔破,也不想貼個膜,膜碎的讓人噁心。」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機,也沒有屏膜,和手機殼。我和她一樣,不喜歡手機殼。總感覺帶上殼,就不是我喜歡的手機殼,並且手機的手感也沒有了。買的時候,就是喜歡它的薄,和握住它的觸感,結果,帶上殼後,那種感覺就沒了。
生活中,我們總能遇到這些人,你喜歡的東西或做的事兒,他偏偏插上一腳。
你喜歡一個人,他偏偏要給你說這個人的不好;你喜歡一件事,他偏偏給你說,別做啊,這事兒風險大。總有人壞你心情,拖你後腿,就像現在流行的說:「你給我一塊去工地吧,我發現你挺能抬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