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錄取首先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減分)、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以及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在統一時間、地點,分批次擇優錄取。
志願填報
以報名學校為單位發放統一的志願表。志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並經考生和監護人籤名後上報學校。學校按紙質志願表內容統一錄入《考生志願登記表》,核對無誤後生成《考生志願填報確認表》並列印,確認表由錄入和核對人員兩人籤名。
列印的《考生志願填報確認表》上報教育局、《考生志願登記表》電子表上報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現場列印一式兩份,一份學校存檔,一份基教股備查。
普通高中志願設置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志願設置三個批次,前一批次不影響下一批次錄取。
1、提前批次:體育特長生,設置一個志願。
2、第一批次:省級示範高中,設置三個平行志願(太湖中學、太湖二中、彌陀高中)。
3、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設置三個平行志願(牛鎮高中、樸初中學、民辦熙湖高中)。
錄取辦法
1.提前批次(特長生錄取):報考太湖中學、太湖二中體育特長生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太湖中學、太湖二中體育專業測試成績順序錄取。
2.第一、第二批次錄取辦法
1)確定投檔順序位
投檔前對考生進行排序,得到一個從高到低的考生投檔順序位。投檔時按投檔順序位,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投檔順序位按照下列依據排序產生:
第一排序依據: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含體育考試、理科實驗考試成績和政策加、減分);
第二排序依據:對總成績並列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優先錄取,其他考生按中考文化課各項成績等級,A等多者優先,如再相等,則B等多者優先,依此類推。
考生中考各學科書面統一考試成績均以等級附原始分數的辦法呈現,按合理的比例將每個考生的各科成績用計算機劃分為A、B、C、D、E五個等第,結果作為高中錄取依據。學科成績等第的確定:根據學生的單科考試成績,分別按參加考試總人數的20%、40%、75%和90%,依次從高分到低分劃定A、B、C、D等第分數線,其餘為E等第。從而確定每一個考生各科文化課的等次。
第三排序依據:語數英總分。
第四排序依據:語數英單科成績。
第五排序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第,A等多者優先,如再相等,則B等多者優先,依此類推。
2)投檔輪次
第一輪次:對省級示範高中進行投檔。按投檔順序位,根據考生平行志願A、B、C順序逐個檢索投檔。每所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類型的投檔順序依次為統招、定向。
投檔過程:首先檢索該考生填報的A志願學校的招生計劃類型,如果該計劃未完成,即向A校投檔;如果該考生填報的A志願學校所有類型計劃已完成,則繼續檢索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如果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計劃類型未完成,則向B校投檔;如果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所有類型計劃已完成,則繼續檢索該考生填報的C志願學校。若該考生所填志願未能有效投檔,則繼續處理投檔順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第二輪次:對其它普通高中進行投檔。按投檔順序位和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平行志願A、B、C順序逐個檢索投檔。
其他說明
1、同一批次學校錄取完畢,再錄取下一批次學校;同一考生不得重複錄取。
2、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須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內定向到校生指標未完成,所剩指標將面向全縣未被錄取的所有考生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
3、每批次錄取後,如果少數學校招生計劃未完成,由縣教育局公布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學校,進行補錄。
重點提示
1、全縣考生投檔順序位唯一,是投檔和錄取的最重要依據。
2、設置平行志願,依據考生志願投檔。能否錄取,取決於投檔順序位。
3、平行志願的錄取原則:結合計劃、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金 · 榜 · 題 · 名
祝願全縣考生錄取理想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