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公安機關持續加大涉毒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先後破獲多起涉毒案件,切實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稷山公安查獲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10 月29日,稷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查獲一起吸毒案,查獲兩名違法行為人。
經查:違法行為人張某(男,44歲,稷山人)2020 年 9 月份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多次在自己租賃的住宅內吸食毒品咖啡因,經對其的尿液進行吸毒現場檢測,檢測結果為咖啡因呈陽性。違法行為人王某(女,65歲,西稷山人)於 2020 年 9 月份,提供給違法行為人張某毒品咖啡因,並當場在其家中繳獲毒品咖啡因共計 37.27 克。
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因吸食毒品、王某因非法持有毒品均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津公安破獲一起製造毒品案
10月29日,河津市公安局禁毒大隊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行動,破獲一起製造毒品咖啡因案件。在製毒現場共查扣毒品咖啡因1187.78千克,以及大量製毒工具。
經查:犯罪嫌疑人趙某一(男,55歲,河津市人)租用侯某(男,59歲,河津市人)的果庫,夥同其大兒子趙某二(男,26歲,河津市人)製造毒品咖啡因。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一、趙某二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絳縣公安查獲一名吸毒人員
2020年10月23日,絳縣公安局民警在檢查車輛時,發現車輛駕駛員崔某某言語躲閃,神情緊張,查詢相關資料後發現崔某龍有販賣毒品被判刑的前科記錄,於是民警對該名男子進行現場吸毒檢測,經檢測崔某龍尿液中嗎啡呈陽性,並對崔某某駕駛的轎車進行檢查,現場搜查出一包冰毒、一包「黃皮」(有微量殘留粉末)、一根自製錫箔紙吸管,在如此鐵證面前,崔某某承認吸食毒品。
經查:違法嫌疑人崔某某(44歲,臨猗縣人)10月22日晚,崔某某在其駕駛的車輛內吸食毒品嗎啡,此外,崔某某向民警供述2020年7月中旬出獄後從他人手中購買毒品並多次在臨猗縣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嗎啡或冰毒的犯罪事實。
目前,崔某某因吸食毒品被絳縣公安局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運城公安提醒
毒品的危害極大,吸毒不僅損害人們的身體健康,腐蝕人們的靈魂,毀掉人生和家庭幸福,而且還會誘發各種犯罪,威脅社會的安定。販毒更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國法所不容。因此,廣大公眾一定要認清吸毒、販毒的嚴重危害,自覺遠離毒品,堅決禁止參與吸毒、販毒活動,切實做到健康人生,綠色無毒。
來源:運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