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臺師範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瓊臺書院,始建於清代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迄今已有三百餘年歷史。學校是海南省承擔小學和幼兒園師資培養培訓的主要基地,2010年起開始承擔「國培計劃——海南省農村小學骨幹教師置換脫產研修」等多項師資培訓任務。2015年學校第四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學校佔地面積1067畝,建築面積32萬平方米,目前在校學生10000餘人。2016年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正式升格為本科院校。
瓊臺書院
2020年學校繼續面向海南省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公費培養師範生(下稱定向公培生)。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代碼:3406 錄取批次:提前批
招生專業
專業代碼
招生人數
學制
學歷
學費
備註
學前教育(師範)(定向公培生)
670102K
124
五年
專科
五年全免
填報提前批志願,需參加我校面試;五年學費、住宿費全免並有生活補助。
2020年瓊臺師範學院招收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公培生招收124人,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層次,學制五年。(各市縣具體招生指標詳見附件《2020年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標分配表》)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2020年海南省中考報考的條件,且本人具有定向培養市縣戶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二)考生須參加海南省2020年中考,填報提前批次「瓊臺師範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公培生班」志願並經我校學前教育專業面試合格。
(三)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國家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我校將認真做好定向公培生入校後的複查工作,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根據具體情況做退學等處理。)
(四)報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應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身體健康,成績優秀,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志願從事鄉鎮幼兒園教育工作;願意履行《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諾畢業後到定向市縣(區)鄉鎮幼兒園任教服務期不少於5年,服務期滿後在海南省從事教育工作不得少於5年。
實訓基地——瓊臺師範學院附屬幼兒園
三、錄取批次及志願填報
海南省2020年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公培生招生安排在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提前批次錄取,所有有意報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須按省中招辦規定的志願填報辦法填報我校志願。
四、定向公培生面試
1.面試對象
由海南省中招辦參照考生志願,依據各市縣定向公培生招生計劃按1:1.2比例向我校提供面試考生名單。
2.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8月中旬,具體時間由我校另行通知面試考生。
地點:瓊臺師範學院府城校區
3.面試實施
定向公培生面試由我校組織實施,具體面試程序和內容請參閱附件二《瓊臺師範學院2020年海南中招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定向公培生面試內容》。面試考生名單及時間安排以我校招生辦電話(號碼:65897455、65819592、65819952、65899518)通知為準,請所有填報「瓊臺師範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公培生班」志願的考生保持聯繫電話暢通,以免錯過面試通知。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報考學生留意查看是否通過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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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錄取及報到
1.定向公培生原則上按分配給市縣的招生計劃,從具有本市縣戶籍、填報定向公培生志願且面試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依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只招錄中考考試分數達到9科滿分的65%及以上的考生。
2.定向公培生錄取以具有定向培養市縣戶籍生源為主,錄取生源不足時,經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劑錄取本省報考定向培養專業的其他市縣合格生源。
3.被錄取的定向公培生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須按照我校通知的時間,攜帶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我校府城校區現場籤署《協議書》並領取錄取通知書。
4.被錄取為定向公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檔。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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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關政策
(一)報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及家長應在報考前提前諮詢了解並認同《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協議書》(瓊教師〔2016〕63號附件,以下簡稱《協議書》)的內容。經遴選符合條件的錄取對象要與培養院校和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籤訂《協議書》,如錄取對象未滿18周歲,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籤訂。
(二)培養院校負責將空白《協議書》(一式4份)交給考生,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籤字後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回培養院校。培養院校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在正式錄取考生的協議書上簽字、加蓋校章後寄送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協議書》後,經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籤字並加蓋公章,留存1份並將其餘協議書及時寄回相關培養院校。培養院校將《協議書》1份交考生保存。
(三)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定向公培生的履約管理,並建立定向公培生誠信檔案。未按協議到鄉鎮幼兒園從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確有特殊原因在任教服務期內不能完全履約者,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解除協議並根據不足服務年限折算,退還免費教育費用,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每月補助生活費600元,每年按10個月計算,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省級財政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建立定向公培生生活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定向公培生畢業後回定向培養市縣(區)的鄉鎮幼兒園任教。各市縣(區)教育、機構編制、人社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接收定向公培生的各項工作。各市縣(區)應將編制配備重點向農村學校傾斜,將空缺編制、自然減員編制指標優先用於本地區定向公培畢業生的錄用,或在省核定的編制總額內,通過調劑編制方式解決定向公培畢業生就業,確保定向公培畢業生到鄉鎮幼兒園任教有編有崗。
(六)定向公培生畢業第一年可安排到本市縣(區)規範化學校或幼兒園掛職任教,系統學習接受規範的教育教學管理,從第二年起必須安排回到鄉鎮公辦幼兒園任教。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定向公培生可在本市縣轄域內的鄉鎮公辦幼兒園之間流動。
(七)定向公培生畢業前以及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間內,一般不得脫產參加高一層次學歷教育,鼓勵其在職進修高一層次學歷。各市縣(區)定向公培生畢業後的在職培訓納入國家、省、市縣(區)級培訓計劃。
(八)鄉鎮幼兒園教師培養院校根據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深化教學改革,更新教學內容,提高學前教育培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到中小學或幼兒園進行教育實踐、實習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一個學期。要安排更多的名師給定向公培生授課和傳幫帶,不斷提高鄉村教師培養質量。
(九)加強對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與考核。定向公培生一般不得轉學校和轉專業,經考核不適合從教的定向公培生,應按規定程序將其調整到非師範專業,並責其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培養院校根據轉出的定向公培生計劃空缺,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定向培養市縣(區)同意,可按規定遴選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轉為定向公培生。定向公培生因故延長修學年限的,延長期間的免費教育費用自理;中途退學和在學習年限內無法取得畢業證書或無法取得教師資格,不具備從教資格的,應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未按協議到鄉鎮幼兒園從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
七、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海口市瓊山區中山路8號(府城校區)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區(桂林洋校區)
郵編:571100
學校網址:www.qtnu.edu.cn E-mail:qtsfzsb@163.com
聯繫電話:66671919 諮詢QQ:372652719
八、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瓊臺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海南省調整招生就業政策,以新規定為準。
附件一:
2020年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標分配表
單位:人
市(區)縣
鄉鎮幼兒園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標
海口市秀英區
10
海口市龍華區
4
海口市美蘭區
10
儋州市
10
文昌市
10
瓊海市
10
東方市
10
白沙縣
8
澄邁縣
10
屯昌縣
5
定安縣
5
臨高縣
19
樂東縣
13
合計
124
附件二:
瓊臺師範學院
2020年海南省中招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定向公培生面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