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拉薩交警加大違停整治力度:停在這些地方 車主將被扣3分罰200元
為助力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有效淨化城市道路環境,近日,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正在開展的「平安交通·百日會戰」「文明交通拉薩行」專項行動,針對車輛亂停亂放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持續性集中整治,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拉薩市道路安全、暢通、有序。
為助力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近期,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加大對機動車違停的整治力度,各交警大隊圍繞轄區內違停、停車不規範等問題,作出及時的處理。
近日,記者跟隨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西大隊民警前往德吉中路、羅布林卡路加措社區開展違停車輛整治工作。整治中,民警依法對違停車輛一律拍照取證,並開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同時,民警們還積極向道路兩側商戶及過往駕駛員宣講違法停車的危害性,引導廣大群眾安全文明出行。
為做好整治違停相關工作,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北大隊民警還向娘熱中路周邊商戶及車輛發放了「禁止違停告知書」,要求商戶和車主自覺遵守娘熱中路禁止車輛佔用非機動車道停放的相關規定,並呼籲市民積極配合「創城」工作,自覺抵制違停等影響市容市貌的交通違法行為。
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執法監督大隊民警楊欽雲介紹,針對佔用主幹道、非機動車專用道、消防通道、盲道及非機動車停車位的違停車輛,交警部門會採取電子警察抓拍的方式進行取證,車主將受到處罰。「如果車主在設有『禁止停放車輛』標誌的地方停車,被電子警察抓拍到的話,車主將被處以扣3分罰200元的處罰。」楊欽雲說。
除此以外,記者還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若車主在這些位置違規停車,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對於臨時停車的情況,楊欽雲表示,只要駕駛員不離開車輛,靠道路右邊按順行方向短暫停留並及時離開的情況,一般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如果臨時停車被交通秩序維護人員認為妨礙交通,駕駛員就必須迅速離開。
「目前,拉薩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改變停車陋習,樹立文明停車理念,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讓我們的城市更加暢通有序、和諧文明。」楊欽雲說。
(責編:旦增卓色、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