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延安市公安局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凡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必須參加保安員資格考試,取得《保安員證》後方準上崗,今年延安市保安員資格考試發證工作由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組織開展,即日起全面啟動,考試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至22日。
根據公告,2021年起每月1日至10日為報名時間,逾期當月不予受理。
範圍包括:1.保安服務公司從事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範、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的在職保安員;
2.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行業場所等自行招用的從事本單位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範工作的人員;
3.物業服務企業自行招用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門衛、巡邏、秩序維護等服務的人員;
4.其他有從事保安職業意願的人員。
考試報名流程為線上報名,延安市設有唯一線上報名申報入口(保安監管系統網址:snba.qiye.baibaodun.cn)。成功報名的人員將由保安從業單位或保安培訓中心代理選擇培訓方式:線上培訓、線下培訓、線上線下培訓或者無需培訓直接參加考試。
在系統審查通過後,保安從業單位或保安培訓中心代理參考人員統一線上繳納考試費,考試費用根據陝西省財政廳和公安廳《關於陝西省保安員考試費收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80元/人,對全部參考人員進行考試安排後,參考人員將通過手機簡訊和「百保盾pro」App收到考試相關信息並按照要求前往考試地點按時考試。
根據《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每月25日至30日市公安局將組織保安員考試,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和體能技能實操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可現場申請補考一次。
理論考試和體能技能實操考試均合格的,由延安市公安局統一核發《保安員證》。保安證為全市統一印製,具備防偽標示,加蓋延安市公安局保安證件專用章,嚴禁任何公司或個人仿製、偽造,一經發現依法嚴懲。
此外,在考試發證結束後,公安機關將組織對保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未取得保安員證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保安服務工作。對招用無證人員繼續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物業公司、行業場所等,將按照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營造良好的保安服務行業秩序。
華商報記者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