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撞死年輕女子,現場跪地1小時,點燃一排香菸贖罪。2018年8月21日凌晨兩點左右,內蒙古呼和浩特一男子駕駛越野車發生事故,一年輕女子被撞身亡。據目擊者稱從事故發生後至警察趕到現場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肇事司機一直跪在女子身邊,在此過程中並點燃香菸擺在女子身邊。(8月22日內蒙古電視臺)
新聞背後有「新聞」,這「新聞」就是某些新聞背後的跟帖。一些帖文認為,此「點菸君」有血性,「純爺們」,前提是沒有喝酒沒有超速的話。更有甚者認為其「足夠善良」。如此冷血之評,並非個例,而是連篇累牘。
聽話聽音,鑼鼓聽聲,作為交通肇事之後一些駕駛人員的作為來說,冷血者有之,不管者有之,棄之荒野者有之。甚至還發生過杭州「欺實馬」,「廣東小悅悅」事件。對比於這些冷血之至的事件來說,「點菸贖罪」,似乎就有了其「血性」與「爺們性」。「矬子裡面拔將軍」,當道德的標杆一降再降而至於地平線以下甚至更低之時,「點菸君」似乎就有了「可愛可惜」之處。然而,這不一二再再二三地說明,你的道德視線已經處於危險的地平線之下了嗎?
其一,被撞者被撞出十五米,這是電視臺報導中出現的現場數據,那麼,被撞女子究竟是被一輛正常速度行駛的車輛撞擊呢,還是被一輛超速車輛撞擊而飛出十五米?沒有做過具體科學實驗不能盲目下結論,其撞擊點高低、人體體重也對具體的撞擊產生不同的落點。因此說,唯有警方的結論才可以作為證據。然而,通常的馬路事故告訴人們,路口及人員出現的馬路,撞擊情形往往是被擦撞或者被撞倒,而「撞飛」則一定能夠反證速度極快。而一旦出現被撞飛十五米的悲慘結果,可以反證其超速行為已經達到違法的程度。如此野蠻駕駛,到底是誰給了他這個無視他人生命權的特權?
其二,越野車發案地點是斑馬線,而斑馬線禮讓行為是最基本的交通駕駛常識,甚至在一些城市中已經實行不禮讓行人被罰單的文明交通「倒逼招數」。那麼,該女子無論管怎樣通過馬路上的斑馬線,「點菸君」不同樣要做到文明禮讓,而不該在斑馬線上依然超速行駛,野蠻駕駛,甚至將人撞飛至十五米開外嗎?
其三,光膀子駕駛又反證了什麼?對於駕駛人員著裝,相關交通法規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光膀子開車自己是很爽,但這本身就不符合最基本的公民道德規範,也不可能在交通法規規定的系安全帶時保證安全,一個如此連最基本的道德都可以無視的駕駛員,其文明底線又幾何?
「點菸贖罪」是「純爺們」嗎?即便撇開被撞死的女子未必是菸民一節不談,這也是一個道德地平線以下的判斷。
文/李振忠
來源:紅網
作者:李振忠
編輯: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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