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通知

2020-12-22 中國政府網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通知

教基一〔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02年,我部印發了《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對各地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起到了指導和推動作用。為進一步科學指導和規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發展和全面普及,在認真總結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專家對《綱要》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將修訂後的《綱要》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落實情況、問題和意見及時報我部。
  附件: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教育部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的教育,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隨著生理、心理的發育和發展、社會閱歷的擴展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面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自我意識、情緒調適、人際交往和升學就業等方面,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擾或問題。因此,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進一步科學地指導和規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認真總結近些年來全國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綱要。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育人為本,注重學生心理和諧健康,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把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心理發展任務,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理論和方法技能,培養中小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2.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學生發展為根本,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堅持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要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律,科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性與實效性,切實提高學生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水平。——堅持發展、預防和危機幹預相結合。要立足教育和發展,培養學生積極心理品質,挖掘他們的心理潛能,注重預防和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在應急和突發事件中及時進行危機幹預。——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和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全體教師都要樹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識,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和需要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堅持教師的主導性與學生的主體性相結合。要在教師的教育指導下,充分發揮和調動學生的主體性,引導學生積極主動關注自身心理健康,培養學生自主自助維護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標與任務
  3.心理健康教育的總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培養他們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充分開發他們的心理潛能,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他們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
  心理健康教育的具體目標是:使學生學會學習和生活,正確認識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強調控情緒、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及時給予必要的危機幹預,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增強學校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開發學生的心理潛能,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進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質,減少和避免各種不利因素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影響,培養身心健康、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協調發展」的工作方針,不同地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推進。要普及、鞏固和深化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加快制度建設、課程建設、心理輔導室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積極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建立學校、家庭和社區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和協作機制,全面推進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科學發展,在學校普遍建立起規範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
  突出重點。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地方課程或學校課程科學系統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切實發揮心理輔導室在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問題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一支科學化、專業化的穩定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
  分類指導。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要在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和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質量和成效,率先建立成熟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其他地區,要儘快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輔導室和穩定的心理健康專業教師隊伍,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協調發展。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和優質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傾斜,逐步縮小東西部、城鄉和區域之間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差距,以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發展為重點,推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協調發展。按照「城鄉結合,以城帶鄉」的原則,加強城鄉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交流與合作,實現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和城鄉均衡化發展。同時,著力提高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質量和成效,促進學生的心理素質和德智體美全面協調發展。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
  5.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心理調節方法,認識心理異常現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識和技能。其重點是認識自我、學會學習、人際交往、情緒調適、升學擇業以及生活和社會適應等方面的內容。
  6.心理健康教育應從不同地區的實際和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出發,做到循序漸進,設置分階段的具體教育內容。
  小學低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認識班級、學校、日常學習生活環境和基本規則;初步感受學習知識的樂趣,重點是學習習慣的培養與訓練;培養學生禮貌友好的交往品質,樂於與老師、同學交往,在謙讓、友善的交往中感受友情;使學生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初步學會自我控制;幫助學生適應新環境、新集體和新的學習生活,樹立紀律意識、時間意識和規則意識。
  小學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了解自我,認識自我;初步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激發學習興趣和探究精神,樹立自信,樂於學習;樹立集體意識,善於與同學、老師交往,培養自主參與各種活動的能力,以及開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引導學生在學習生活中感受解決困難的快樂,學會體驗情緒並表達自己的情緒;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培養學生對不同社會角色的適應;增強時間管理意識,幫助學生正確處理學習與興趣、娛樂之間的矛盾。
  小學高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己的優缺點和興趣愛好,在各種活動中悅納自己;著力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能力,端正學習動機,調整學習心態,正確對待成績,體驗學習成功的樂趣;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幫助學生克服學習困難,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積極促進學生的親社會行為,逐步認識自己與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係;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初中階段學習生活做好準備。
  初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加強自我認識,客觀地評價自己,認識青春期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適應中學階段的學習環境和學習要求,培養正確的學習觀念,發展學習能力,改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正確處理厭學心理,抑制衝動行為;把握升學選擇的方向,培養職業規劃意識,樹立早期職業發展目標;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著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
  高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自我意識,樹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掌握學習策略,開發學習潛能,提高學習效率,積極應對考試壓力,克服考試焦慮;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係狀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促進人際間的積極情感反應和體驗,正確對待和異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誼和愛情的界限;幫助學生進一步提高承受失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興趣、能力、性格、特長和社會需要的基礎上,確立自己的職業志向,培養職業道德意識,進行升學就業的選擇和準備,培養擔當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和方法
  7.學校應將心理健康教育始終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全體教師都應自覺地在各學科教學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律,將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有機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注重發揮教師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係。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與班主任工作、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8.開展心理健康專題教育。專題教育可利用地方課程或學校課程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遊戲輔導、心理情景劇、專題講座等。心理健康教育要防止學科化的傾向,避免將其作為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和心理學理論的教育,要注重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最大程度地預防學生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
  9.建立心理輔導室。心理輔導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個別輔導和團體輔導,指導幫助學生解決在學習、生活和成長中出現的問題,排解心理困擾的專門場所,是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陣地。在心理輔導過程中,教師要樹立危機幹預意識,對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並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教育部將對心理輔導室建設的基本標準和規範做出統一規定。
  心理輔導是一項科學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應遵循心理發展和教育規律,向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幫助。開展心理輔導必須遵守職業倫理規範,在學生知情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嚴格遵循保密原則,保護學生隱私,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可能損害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醫學化的傾向。
  10.密切聯繫家長共同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長的特點、規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強親子溝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質的養成,以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孩子。同時,學校要為家長提供促進孩子發展的指導意見,協助他們共同解決孩子在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
  11.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資源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加強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共文化機構、街道社區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等的聯繫和合作,組織開展各種有益於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拓寬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實施
  12.加強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制定規章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負責人,支持和指導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和學校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結合教育教學實際,保證心理健康教育時間,課時可在地方課程或學校課程中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之中,教育督導部門應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督導檢查。教育部將適時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範校創建活動。
  13.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大力加強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各地各校要制訂規劃,逐步配齊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專職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每所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並逐步增大專職人員配比,其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統籌解決。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制訂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價標準,落實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14.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教育部將組織專家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準,分期分批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和骨幹教師進行國家級培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納入教師培訓計劃,分期分批對區域內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進行輪訓,切實提高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要在中小學校長、班主任和其他學科教師等各類培訓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訓內容,建立分層分類的培訓體系。
  15.要重視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從實際出發,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減輕教師的精神緊張和心理壓力。要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師教育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方面,為教師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知識提供必要的條件,使他們學會心理調適,增強應對能力,有效地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16.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的管理。各種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材料的編寫、審查和選用要根據本指導綱要的統一要求進行。自2013年春季開學起,凡進入中小學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必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審定後方可使用。
  17.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增加經費投入,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科學研究規劃,積極組織相關課題申報和優秀成果評選。要積極引導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開展相關研究,為心理健康教育實踐提供理論基礎和科學依據。要建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製度,各級教研機構應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組織專家學者、教研人員、一線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研究,在實踐中豐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理論,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學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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