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城南七供電局工作人員來到望江路金江苑小區更換電錶。當換到7棟時,偶然發現305室的趙先生家電錶的進線和出線之間用銅絲連著,導致一、二相線短接。「這是嚴重的偷電行為!」按照規定,趙先生要補交電費和罰款共計1萬多元。
「我太冤枉了,我根本就沒有偷電。」由於沒有按時繳納費用,7月28日中午,趙先生家的電被停了。「這麼熱的天,我們一家四口怎麼生活啊!」
很驚訝——自家電錶莫名被短接
一、二相線短接,雖然是一種典型的偷電方式,但電錶出戶後還這樣明目張胆偷電的很少。供電局的工作人員發現後很是驚訝,立即報告給上級部門。
不僅是供電局的工作人員驚訝,趙先生也是目瞪口呆:「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不是我搞的。」
「不是你偷電,為什麼單單你家的電錶被短接?」面對質問,趙先生百口莫辯。
很嚴重——
結果很嚴重,處罰決定很快下來了。趙先生很快就拿到了一份《合肥供電公司用電檢查通知單》,上面列出了趙先生的偷電行為:偽造或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失效。
通知單還對趙先生進行了嚴厲處罰,依據相關規定,趙先生要補交電費並處罰款總計1萬多元。並規定他在7月22日到供電局繳納追補電費、違約使用電費,逾期將停電。
很委屈——
接到處罰通知單的那一刻,趙先生備感沮喪。據他介紹,他和愛人在附近做生意,白天幾乎從不回家,只有在晚上一家四口才回到家裡睡覺。由於很少在家,冰箱裡空空如也,熱水器的接水管也沒有連接到水龍頭上,燃氣灶更是落了一層灰。
「家裡唯一用電的就是這臺空調了,天熱的時候我們才打開它。」趙先生指著一間臥室的空調說,「我沒有必要偷電啊,我很冤枉。」
據趙先生介紹,按照他的經驗,每個月他們家用電量平均為100多度,但2010年5、6月份兩個月的總用電量卻僅有53度,電費為29.96元,與其他月相比,明顯不正常。趙先生當時感覺用電有點低了,正常用電量應該有200度。
「我悔啊,早知道這樣,我就向供電局反映了。」
7月28日,由於沒有按期繳納追補電費和違約使用電費,趙先生家被斷電了。「這麼熱的天,我們一家四口怎麼過啊!」
供電局:
記者隨即電話採訪了市供電局。有關工作人員解釋,一切都是按照規定辦事,對於偷電處罰,「我們是依據《用電檢查管理方法》和全國《供電營業規則》的有關規定,合乎規定」。
關於何時給趙先生家送上電,該工作人員坦言,只有繳清1萬多元的處罰費用才能送電。而對於趙先生提出的其他人在他家電錶上做了手腳,不是自己所為的說法,該工作人員稱,偷電事實是存在的,如果他認為是其他人偷電,要拿出證據。
律師解釋:
針對趙先生的遭遇,合肥金華安律師事務所的陶濤律師認為,如果趙先生不認同供電局的決定,可以向南七供電局的上一級單位申請複議。
「經過調查如果上級部門同意趙先生的說法,就可以免除處罰。」
「如果趙先生對複議結果不滿意,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陶濤說,屆時趙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進行司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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