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江蘇省發布了《江蘇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退役軍人和烈士子女的加分政策有較大調整。
江蘇作為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其方案有重要示範意義,值得一說。
這次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5、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地方性加分項目。
而此前,江蘇的高考加分項目是這樣的: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分由10分增加為20分。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分由5分增加為10分。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分由10分降低為5分。江蘇作為全國高考競爭最為激烈的省份之一,能做出這樣的調整值得點讚。要知道自2014年以來,教育部提出「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很多高考加分項都已去除或縮減。而關於烈士子女、退役軍人的加分項目一直保留,且有諸如江蘇、甘肅這樣的增加加分的省份。ps:甘肅省從2020年開始,取消了9個加分項目,但對烈士子女加分卻由10分調整為20分。2018年,廣東省具有加分資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600人。2019年,貴州省具有加分資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13人。2020年,山西省具有加分資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3人。由此可見,相比每年近千萬的高考考生,全國享受高考加分資格的退役軍人很少很少。而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於涉及人數少宣傳不夠,容易出現退役士兵考生沒有享受到加分政策的情況。哨位在2018年報導過,山西籍退役女兵李雙雙在高考後的成績單上,發現自己並沒有享受到應有的10分加分政策。她經過一級級反映後,才在有關部門領導協調下加上了分數。高考加分向來敏感,之前網上就出現過「建議取消烈士子女高考加分」的謬論,這次也不意外。其實,全國每年能享受這類加分的人寥寥無幾(2020年,山西省享受到加分政策的烈士子女為8人),這項加分政策更多的是突出一種價值導向:
讓英雄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過上更好的生活;讓退役士兵能有重拾學業的勇氣——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