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6, 20
據民政部統計,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數量不斷直線增長,離婚已成為普遍現象。其中法院判決/調解離婚數量逐年增加。
相對於結婚登記的便捷,離婚就不是三言兩句能說清的事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夫妻感情傷害和雙方家庭參與,夫妻之間不那麼容易好聚好散。
如果出現一方堅持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01 第一次起訴離婚,能否獲得法院支持?
&34;是家事審判改革的目標。最新頒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從法律層面確立了離婚冷靜期。表明立法機關對判決離婚的態度更加保守。在司法實踐中的表現就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很少獲得法院支持。
但對於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一方被證明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造成一方輕微傷以上、子女非男方親生而男方堅持離婚等。一審法院也會根據情況判定&34;,依法判決離婚。
02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一定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會以第一次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後,&34;,從而判決雙方離婚。
但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中,仍有部分法官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後認為夫妻感情還沒破裂,再給雙方一次機會進行婚姻修復調整。
司法實踐中,在判決離婚的案件中,原告經歷兩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訴訟也是時有發生。
03 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民法典延長了分居時間,這意味著當事人從起訴離婚開始,在第一次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後9個月,原告可以選擇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來說兩次訴訟的時間合計所需時間在15個月左右。如果考慮到二審、送達等各種不確定因素,司法實踐中24個月的離婚案件時有發生。
隨著法律的不斷修訂,離婚訴訟周期進一步延長,對於深受婚姻折磨的當事人來說,並不是好消息。
本著&34;的態度應對離婚,只會不斷增加夫妻雙方的摩擦和紛爭,徒增夫妻雙方的矛盾。如果夫妻一方確實不同意離婚,應從緩和矛盾、修復關係入手,儘量恢復婚姻存續基礎,以挽救婚姻關係。
別讓權利沉睡,打贏你的官司。
參考資料:
[1]十三屆人大《民法典》,實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第九屆全國人民法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訂。
文章-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