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橋架的安裝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
比如是否可以強弱電線纜合用一個橋架再加隔板、是否可以強電中的消防和非消防電纜合用一個橋架再加隔板、是否可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線纜和普通弱電線纜合用橋架再加隔板等問題。
今天我們就把各個條文中橋架安裝的所有相關規範總結到一起,幫助大家在橋架安裝時省時省力,全文不長,建議收藏,方便日後翻找。
01《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
01.電纜橋架多層敷設時,其層間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力電纜橋架間不應小於 0.3m。
2)電信電纜與電力電纜橋架間不宜小於 0.5m,當有屏蔽蓋板時可減少到 0.3m。
3)控制電纜橋架間不應小於 0.2m。
4)橋架上部距頂棚、樓板或梁等障礙物不宜小於 0.3m。
條文說明:採用電纜橋架布線,通常敷設的電纜數量較多而且較為集中。為了散熱和維護的需要,橋架層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強電、弱電電纜之間,為避免強電線路對弱電線路的幹擾,當沒有採取其他屏蔽措施時,橋架層間距離有必要加大一些。
02.下列不同電壓、不同用途的電纜,不宜敷設在同一層橋架上:
1)1kV 以上和 1kV 以下的電纜。
2)向同一負荷供電的兩迴路電源電纜。
3)應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電纜。
4)電力和電信電纜。
當受條件限制需安裝在同一層橋架上時,應用隔板隔開。
條文說明:本條文規定是為了保障線路運行安全和避免相互間的幹擾和影響。
0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
消防配電線路應滿足火災時連續供電的需要,其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明敷時(包括敷設在吊頂內),應穿金屬導管或採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槽盒應採取防火保護措施;當採用阻燃或耐火電纜並敷設在電纜井、溝內時,可不穿金屬導管或採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當採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時,可直接明敷。
2)暗敷時,應穿管並應敷設在不燃性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 30mm。
3)消防配電線路宜與其他配電線路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井、溝內;確有困難需敷設在同一電纜井、溝內時,應分別布置在電纜井、溝的兩側,且消防配電線路應採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
條文說明:第 1)、2)款為強制性條文。消防配電線路的敷設是否安全,直接關係到消防用電設備在火災時能否正常運行,因此,本條對消防配電線路的敷設提出了強制性要求。
工程中,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主要有明敷和暗敷兩種方式。對於明敷方式,由於線路暴露在外,火災時容易受火焰或高溫的作用而損毀,因此,規範要求線路明敷時要穿金屬導管或金屬線槽並採取保護措施。保護措施一般可採取包覆防火材料或塗刷防火塗料。
對於阻燃或耐火電纜,由於其具有較好的阻燃和耐火性能,故當敷設在電纜井、溝內時,可不穿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槽盒。「阻燃電纜」和「耐火電纜」為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阻燃及耐火電纜:塑料絕緣阻燃及耐火電纜分級和要求》(GA 306.1~2)的電纜。
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由銅芯、礦物質絕緣材料、銅等金屬護套組成,除具有良好的導電性能、機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外,還具有良好的不燃性,這種電纜在火災條件下不僅能夠保證火災延續時間內的消防供電,還不會延燃、不產生煙霧,故規範允許這類電纜可以直接明敷。
暗敷設時,配電線路穿金屬導管並敷設在保護層厚度達到 30mm 以上的結構內,是考慮到這種敷設方式比較安全、經濟,且試驗表明,這種敷設能保證線路在火災中繼續供電,故規範對暗敷時的厚度作出相關規定。
03《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 50054-2011)的 7.1.4 條
在同一個槽盒裡有幾個迴路時,其所有的絕緣導線應採用與最高標稱電壓迴路絕緣相同的絕緣。
1)除技術夾層外,電纜託盤和梯架距地面的高度不宜低於 2.5m。
2)電纜在託盤和梯架內敷設時,電纜總截面積與託盤和梯架橫截面面積之比,電力電纜不應大於 40%,控制電纜不應大於 50%。
3)電纜託盤和梯架水平敷設時,宜按荷載曲線選取最佳跨距進行支撐,且支撐點間距宜為 1.5~3m。垂直敷設時,其固定點間距不宜大於 2m。
4)電纜託盤和梯架多層敷設時,其層間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控制電纜間不應小於 0.20m。
電力電纜間不應小於 0.30m。
非電力電纜與電力電纜間不應小於 0.50m;當有屏蔽蓋板時,可為 0.30m。
託盤和梯架上部距頂棚或其他障礙物不應小於 0.30m。
5)幾組電纜託盤和梯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設時,各相鄰電纜託盤和梯架間應有滿足維護、檢修的距離。
6)下列電纜不宜敷設在同一層託盤和梯架上:
1kV 以上與 1kV 及以下的電纜。
同一路徑向一級負荷供電的雙路電源電纜。
應急照明與其他照明的電纜。
電力電纜與非電力電纜。
7)第 6)條規定的電纜,當受條件限制需安裝在同一層託盤和梯架上時,應採用金屬隔板隔開。
8)電纜託盤和體積不宜敷設在熱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蝕性液體管道的下方;腐蝕性氣體的管道,當氣體相對密度大於空氣時,電纜託盤和梯架宜敷設在其上方;當氣體相對密度小於空氣時,宜敷設在其下方。電纜託盤和梯架與管道的最小淨距,應符合表 72 的規定。
表1.電纜託盤和梯架與各種管道的最小淨距 (單位:m)
9)電纜託盤和梯架在穿過防火牆及防火樓板時,應採取防火封堵。
10)金屬電纜託盤、梯架及支架應可靠接地,全長不應少於 2 處與接地幹線相連。
04GB 50311—2016 中規定
綜合布線電纜與附近可能產生高電平電磁幹擾的電動機、電力變壓器、射頻應用設備等電器設備之間應保持間距,與電力電纜的間距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綜合布線電纜與電力電費的間距 (單位:mm)
(續)
標註 :雙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是指兩個不同的線槽,也可在同一線槽中用金屬板隔開,且平行長度不大於 10m。
GB 50303-2015中的規定見表3
表3.母線槽及電鑑梯架、託盤和槽盒與管道的最小淨距 (單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