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2.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2門專業課共四門。
3.全國統考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數學(三)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其他科目由我中心自行組織命題,請參照參考書目備考,不提供往年試題。
4.複試採取差額複試。複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外語聽說和專業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的考查)和體檢(主要包括身體健康狀況、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
5.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在複試階段還必須加試所報專業的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筆試)。
6、複試考生須交納100元複試費。
六、錄取
根據考生初試和複試的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報考定向委託培養的考生,在錄取前需籤定委培協議,並交納委託培養費。
七、違紀處罰
對於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八、學制和培養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4年。戶籍由中國科學院大學統一管理。第一學年在中國科學院大學管理學院上碩士學位課,第二學年開始在北京中心和3個地方中心跟隨指導老師從事課題研究和論文寫作。
九、收費及待遇
按照中國科學院大學規定,對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同時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優秀在學研究生的獎助力度。
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生,按學年收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收費標準同上。
十、畢業生就業
定向(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回定向(委託)單位。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的服務範圍內「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由我中心統一進行就業派遣。
十一、違紀處罰
對於考生弄虛作假、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招生規定的行為,將按教育部修訂後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二、其他
1.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3.其他未盡事宜請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網站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閱,或直接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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