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大街小巷到處都放著費翔的《冬天裡的一把火》,以及幾歲小孩都會拉長音的《酒幹倘賣無》。
而街角轉彎處雜貨店的老闆時常右手捏著一根萬寶路的煙,他在放下煙吐圈時都會不自覺地哼上兩句。
那些是我童年時常見的情景,而那些歌我聽得都能倒背如流了。
我叫蘇想,是音像店老闆的兒子,小學時代裡被總這些歌薰陶著,這些耳熟能詳的音樂我並不是很喜歡。
我在童年的時候,總等著它們被淘汰,而老爸可以進一些新的來,而我後來覺得自己是很有眼光的。
1990年,我16歲,張國榮的《風再起時》已經漂洋過海來到了我的家鄉,王菲以女王的姿態代替大家曾經的女神鄧麗君,佔據了音像店大大小小的音響。
那一年,那些年,而我和林小煙的故事也從這一年開始。
給你一張過去的CD
(1)
我的高中是淡水中學,高中與初中部是連在一起的,因此我與胖子,小起是從同一個初中升上來的,我們感情深厚。
從小,我們就一起窩在老爸開的音像店裡,聽不同的音樂,唱歌、哼曲,夢想是有一天走出這個小鎮,成立一個樂隊,而我則要成為這個樂隊的主唱。
那時我最崇拜的樂隊是Beyond,最喜歡的歌手是張國榮。
但夢想歸夢想,現實還是很苦逼的,高中的日子並不好過,班主任成天嘮嘮叨叨,作業也是一大把一大把,那些曾聚在一起天天唱歌的「好時光」一去不再返。
高一下學期班裡轉來了一個叫林小煙的女孩,她是從北京這個大都市轉來的,見識廣,學得也比我們都多,所以連帶著成績都要比萬年第一王小花好很多。
這對我們兄弟三個並沒有多少影響,畢竟我瞧不起那種只會死讀書的好學生,包括王小花,林小煙,因為我們以後可是要成立樂隊的人,我們不一樣。
可後來我瞧不起的人仍然包括王小花,但不包括林小煙。
(2)
老班還是像所有班級一對一的好生輔導差生那樣,給我們重新安排了座位,我的同桌變成了林小煙,像極了狗血的偶像劇情節。
我上課永遠處於不聽的狀態,那個時候的我已經開始寫歌寫詞了,常常被自己作出來的詞感動到,後來的我真的覺得自己很臭屁。
而我以為那個永遠只會跟著老師節奏認真聽課的林小煙,也是不聽課的,她總會在袖管裡藏一根隨身聽的耳機線,並在課本底下鋪了一本言情小說。
那時在小鎮裡,隨身聽還是一個稀有的寶貝,我一開始假裝是不以為意的,不知道是我的演技太拙劣還是林小煙很善解人意,後來的課上,變成了我們一人一隻耳機,她總是喜歡聽王菲的歌。
久而久之,我們便很熟很熟了,熟到小起和胖子總會說我重色親友,而我也裝作不在意,丟一本書過去,大吼一句,「去你大爺的。」
而我此刻偷偷瞄了一眼林小煙的表情,她的表情裡有我讀不懂的憂傷,讓我覺得不能看透她。
(3)
很快,高二要分文理科了,我,小起,胖子都抱起了文科的大腿,與其說是抱文科的大腿,不如說是抱林小煙的大腿。
我們在成為同桌的那段日子裡變得無話不說,於是,91年那個暑假裡的音像店變成了我們四個人。
我告訴林小煙,以後我會成立一個樂隊,成為像黃家駒那樣的主唱,她也會認真地看我寫的歌和詞,給我各種意見。
我仍記得那個悶熱的午後,她突然很認真地看著我說了很多很多,「蘇想,你是一個很有天賦的人,不要在這裡埋沒了你,一定要走出去,學正規的樂理知識,永遠永遠不要放棄自己的夢想,不要像我一樣……」
她沒有告訴我,她為什麼會從北京來到這個落後的三線小鎮,也沒有與我分享她的故事。
可是她不說,我便不會問。
(4)
日子轉瞬即逝,轉眼便迎來了林小煙來到這個小鎮的第一個生日,是在陽光燦爛的亮瞎我眼睛的九月。
我早在八月就開始想,要送她什麼生日禮物了,小起和胖子說,像她這類好學生,送漂亮的本子和筆或許是最好的了,我按個敲了敲他們兩個的頭,說他們俗。
後來,我又在想,送她一個我眼饞很久的10寸巧克力生日蛋糕,但我們兄弟幾個湊了湊,還不及那個價格的零頭,這個不成熟的想法便被作罷。
一直輾轉到九月初,我都毫無想法,直到那天放學回家,我老爸新進了一批價格高到一般學生買不起的王菲的CD。
很多中學生都在音像店裡看了很久很久,最後被我老爸通通趕了出去。
而我也在這一刻覺得它是最適合那個總喜歡上課戴著耳機聽王菲唱的情歌的林小煙,於是,我便問老爸要下這張專輯。
要是要到了,但卻被剋扣了三個月的零花錢,不過這絲毫不影響我將它送給林小煙的喜悅之情。
(5)
林小煙收到這份禮物的時候,並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興奮開心,她還是像往常一樣表情淡淡的,說了一句謝謝。
如果不是因為我在與她做同桌朝夕相處的日子裡,對她的了解,我大概真的會很受傷,但此刻多過受傷的是好奇,究竟在這個女孩的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才讓她變得如此不喜不悲。
可,神經大條的我,很快就把這一份好奇拋之腦後。
91年的秋天,在林小煙的督促與監督下,我開始認真學習了,每次想放棄的時候,林小煙總說,你還想不想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了。
受之激勵的我,拿起頭疼的歷史書,又開始背起了唐宋元明清的歷史大事件,這一年,我很少在課上寫歌了。
當我以為一切都按照想像的樣子發展的時候,我還沒有等到我實現夢想,卻先等到了林小煙的離開。
那是高二下的某一個昏昏欲睡的午後,我一邊含著薄荷糖,一邊堅持著學習,林小煙的一句話讓我瞬間清醒,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她說,「蘇想,我要回北京了。」
我一直在等她跟我說接下來的話,可卻一直沒有等到下文,這一次我依舊沒有問下去,假裝自己仍是那個酷得不能再酷的蘇想。
(6)
我還是去了機場送了林小煙,我一直抑制著自己的淚水,我一直以男兒有淚不輕彈引以為傲。
在她快要轉身離開的那一刻,我依然什麼都沒有說,而她突然抱了抱我,丟給我兩個很重的字,「珍重」。
我在她轉身後,才拼命地大喊,「我一定會去北京找你的!」
而她轉過頭說,「我會一直等著你的。」
沒有林小煙的日子,一開始是很難熬的,我仍然會寫歌,當我習慣性地把歌詞往原本林小煙坐著的地方一推的時候,才發現她真的走了很久了。
老班曾是想讓王小花坐在我旁邊的,但被我拒絕了。
時間滴答滴答到高三的時候,整天就在刷題背書中度過,老爸的音像店裡看不到我的身影,街角上也不再會有亂逛的我,只有那個認真埋頭苦讀到我都不認識的蘇想。
我想走出這個生長了18年的三線小鎮,我想學習正規的樂理知識,我想去實現自己音樂夢,但我更想更想的卻是去北京找林小煙。
但,第一年,我沒有考上北京的大學。
第二年,依舊沒有。
在這個提倡不讀書不上大學而以賺錢為生的年代裡,在這個思想落後的小鎮,如果沒有我的堅持與倔強,老爸一定會讓我去繼承他的音像店,如果沒有胖子與小起的鼓勵,我可能也會放棄我自己。
這一年是94年,張學友的《吻別》已經大賣了100多萬張卡帶,金融危機後一切也以慢慢復甦,是不是熬過那段最艱難的歲月,我也可以守得雲開見月明。
(7)
第三年,我考上了中國音樂學院,這一次要離別的是我了。
胖子和小起早就不讀書了,他們在小鎮裡做一些小生意,這幾年也攢了不少老婆本,我們在離別的機場抱頭痛哭。
後來,我不哭了,裝的很兇,「哭什麼哭,都給我笑。」
而小起則偷偷摸摸地從包裡拿出一封已經有些發黃的信,「這是小煙姐,讓我在你離開家鄉的時候給你的信,囑咐我一定不能早給你。」
「那如果我一直都考不上都不出去,是不是就永遠不給我了呢?你個臭小子。」我強顏歡笑,敲了小起的頭。
「她說,你是一個很重承諾的人。」
我匆匆拆開那封信,看到那熟悉的字跡,淚水在不經意中流了下來。
(8)
她在信裡和我說起,那一年初來淡水中學時發生的很多事情,在她的文字裡呈現出的那一幕幕,都仿佛清晰如昨日。
信的最後,她開始講述我不曾問,她也不曾說的故事。
16歲的林小煙得了一種罕見的疾病,醫生診斷活不過兩年,於是她選擇了一個遠離北京的小鎮,想安安靜靜地度過餘生,父母拗不過她,便送她來了這裡。
而她的離開卻是因為不想讓我看見她生命中最脆弱的模樣。
「所以,蘇想啊,你一定不能放棄自己的夢想,你一定要努力地成為像我偶像王菲那樣站在舞臺最中央的人,一定要實現你的夢想,連帶我的那一份兒一起!」
所以,是不是此刻林小煙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呢?我再次淚如雨下。
(9)
可我卻沒有了當初的激情澎湃,用那些95後的話說,就是夢想已經被狗吃了。
沒有了林小煙,我的一切努力豆沒有了意義。
唯一不變的是,Beyond仍然是我最喜歡的樂隊,而張國榮仍然是我最喜歡的歌手。
96年,Beyond發行了《活著便精彩》,只是黃家駒已於三年前的意外去世,這首歌,是不是在激勵著我,活著便是最精彩的呢?
2003年,張國榮自殺,彼時已經而立之年的我仍然一事無成。
而我不知是因為張國榮,還是因為早已埋沒了的夢想,或者說,是因為你,林小煙,而哭的像10年前那樣,是不是,如果你還活著,那麼結果會截然不同。
哭完,我想是時候振作起來了,已經放縱了自己十年,應該要完成對你的承諾了。
(10)
後來的這些年,開始流行周杰倫和陳奕迅,我也開始重拾我的筆,寫了很多歌,很多給林小煙的歌,刻在了CD裡,想要給你聽,想要像當年你生日那樣,給你一張CD。
我寫的歌還不曾大賣,但我想,我一定會完成對你的承諾。
2011年,你的偶像王菲又發行了新專輯,我買了下來,放入CD機,我聽到CD機傳來,「給你一張過去的CD,聽聽那時我們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