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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就是分手一個星期,在這個時候如果對方就已經有了一個小姐姐,或者是小哥哥的話,就不要再執迷不悟了,還是趁早死心吧,堅持下去也是於事無補,那麼在這個時候就不要再死心塌地地等著對方了,知道嗎?
第二個就是分手後三個月,但是對於那些用情至深的人來說,分手後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白天腦海中想的是你,晚上夢裡依舊是你。但是如果說超過了三個月,就很有可能會使得對方的心變得越累越涼,從而也就沒有在一起的希望了。
第三個就是分手後一年,在這個時候,基本上已經慢慢的淡了對對方的感情,如果說超過了這個時間,還想要對方回頭,怕是難上加難了,所以酒不要再強求了,還是好自為之吧~過好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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