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記者獲悉,兩江新區開展法律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假冒當事人授權,提起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19種違法違規行為。市民如發現相關線索,可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整治工作是兩江新區落實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市高法院、重慶市檢察院、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場監管局、重慶市稅務局等部門相關工作要求的具體舉措,意在進一步規範法律服務市場,優化法律服務環境,促進法律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郭姝彧)
附:法律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以下幾類行為:
1.未經註冊登記擅自設立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超出登記核准業務範圍、以律師名義進行活動、為承攬業務而虛假承諾等違規從事法律諮詢服務的機構;
2.假冒當事人近親屬身份擔任訴訟或仲裁代理人,違法進行公民代理的;
3.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與律師事務所、司法鑑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相互串聯、採用串通欺騙等方式損害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或以法律諮詢機構名義接受委託和收取費用,再將案件轉交給合作的律師、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私自承辦的;
4.冒充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身份違法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5.假借虛構的法律服務合同參與洗錢活動,或者充當司法掮客、法律服務黃牛實施詐騙的;
6.以協調案件、疏通關係等為名,向當事人收取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或與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甚至行賄、介紹賄賂,影響案件依法辦理的;
7.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以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的;
8.假冒當事人授權,提起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的;
9.在提供法律服務中收費不入帳、少入帳或者不開票,逃避稅務監管的;
10.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法律服務網點、站點,變更住所後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或者變更登記的;
11.法律服務機構的印章和專用文書管理不當,將未經登記的空白所函、介紹信、代理合同等專用文書發放給非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為其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的;
12.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法律服務收費,未執行政府指導價的;
13.公證機構超執業區域違規辦證等不正當競爭的;
14.故意出具虛假鑑定意見或參與保險詐騙、虛假訴訟、製造偽證等虛假鑑定案件的;
15.公證員違反親自辦證原則,應當審批事項未經審批出證或降低標準出證等違反公證程序的;
16.不審查核實,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亂辦證等違規辦證的;
17.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公證檔案,不立卷歸檔、與中介不正當交往及公證專用紙管理混亂的;
18.在看守所及周邊違規設立辦公室、接待室承攬業務,在看守所周邊圍牆及建築物違法發布刑事辯護法律服務廣告,以及在看守所會見中假冒律師、偽造證件、以支付介紹費、給予回扣、許諾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攬業務的違法行為的;
1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投訴舉報電話:
渝北區人民法院兩江審判區投訴電話:023-67188989,舉報電話:023-67188912;
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兩江檢察室投訴舉報電話:023-67812000;
兩江新區公安分局投訴舉報電話:023-63055290;
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電話:12315;
兩江新區稅務局投訴舉報電話:023-63420407;
兩江新區司法局投訴舉報電話:023-6757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