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不少孩子
牽涉轉學、復學、休學等問題,
家長們對這些政策知之甚少。
好了,
小編一下把這些都給你「佩奇」!
轉學
1、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取消轉學紙質材料。
2、流程
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由學校核辦復學。
學籍證明
1、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取消學籍紙質證明材料。
2、普通高中、中職學籍系市教育局管理。
3、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全國聯網,學生學籍由就讀學校從學籍系統列印學籍表。
畢(結)業證遺失辦理學歷證明
普通高中、中職畢(結)業證書遺失,學歷證明由市教育局辦理。
義務教育完成證書遺失,學歷證明由學生就讀學校辦理。
休學延緩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漲知識
適齡兒童延緩入學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相關問題
《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十二 條規定:凡因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須休學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出具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因傷病或其他原因確需休學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因傷病休學的,需提交縣級及以上醫院病歷),學校審核同意後從學籍系統申報休學,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辦,休學期限為一學年。休學結束後,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後由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申報復學,教育主管部門核辦。
學生休學復學後,由學校編入適當班級就學。休學期滿,尚不能如期復學的,續辦休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