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高金國
「淄博是一座城市價值被嚴重低估的城市,也是一隻沒被足夠重視的潛力股。」淄博市委書記江敦濤這句話,在全市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被再次提及。
江敦濤指出,展示好新時代淄博形象,是新形勢下宣傳工作的重要任務。講好淄博故事、傳播好淄博精神,是展示淄博形象的重要途徑。
展示淄博形象,既要靠「做」,也要靠「說」——也就是新聞宣傳,尤其是對外宣傳。把淄博故事講好了、講足了,淄博的形象,就會「立」起來,就會生動起來。在這個形象的映射之下,外地人會形成一個初步的「淄博印象」。
形象,是相對客觀的東西;印象,則相對主觀。一個城市的形象即便很好,但因為每個人的經歷、遭遇不同,也可能留下不太好的印象。所以,從「做」的方面來說,淄博人、淄博媒體一定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傳播好自己的故事,樹立良好的淄博形象;從「說」的角度而言,則要更加注重傳播方式、方法,更加講究傳播心理學,讓淄博形象轉化為良好的「淄博印象」。
「形象」好樹。隨著媒體融合的推進,新聞單位有了為數眾多、燦若群星的媒體矩陣,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也有了自己的新媒體,一旦整合起來,力量十分強大。但媒體多、報導多,打造的只是外在形象,形成內在的良好「印象」,依然任重而道遠。
正如淄博的鳳凰涅槃、加速崛起,外地人的「淄博印象」,也需要「涅槃重生」。印象的改變,最根本的在於「內強素質」,首先要讓我們的城市真正有所改觀、真正強大起來,才有了「外樹形象」的底氣和力量。樹形象,需要媒體推動,更需要每個淄博人的努力。每一個淄博人,都代表著淄博的形象,都會給外地人留下「淄博印象」。
印象的改觀,需要講究方式、方法。最好的辦法,是讓更多的外地人「走進來」,親眼看一看。任何宣傳,都不如「親眼目睹」的力量強大。淄博人也要走出去,尤其是淄博的形象,要「走出去」,而且要走到外地人的心坎裡。
外地人憑什麼要關注淄博?憑什麼要喜歡淄博?必須是淄博有讓他感興趣的地方,必然是淄博有自己的獨到之處,一定是淄博形象的某種展示觸動了他們的內心。因為淄博的景?因為淄博的人?還是因為淄博的故事?每一個觸動心靈的畫面,都會在人的腦海中,形成心理學中所謂的「閃光燈記憶」——即回憶中的某個畫面,像閃光燈一樣一閃而過。
「閃光燈記憶」來源於細節,細節來源於每一個淄博人的努力。點點滴滴的細節,匯成「淄博形象」的大河,才會形成「淄博印象」的美好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