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籤證類別由8類調整為12類
據新華社電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籤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39條,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這一條例是為了規範籤證的籤發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服務和管理。
條例規定,在籤證籤發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國務院部門應當在部門門戶網站、受理出境入境證件申請的地點等場所,提供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需要外國人知悉的信息。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條例涉及的多個焦點問題進行了解釋。
外國高層次人才
可申請人才籤證
實施細則根據外國人申請入境的事由,將普通籤證分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類,分別對應定居、工作、學習、訪問、旅遊、過境、乘務、記者等事由。其中,F字籤證和L字籤證涵蓋多種入境事由,例如,同樣持L字籤證的人員,既可能是旅遊,也可能是探親,還可能是處理私人事務,籤證類別與入境事由的對應性不強,不利於外國人入境後的服務和管理。為了使籤證類別能夠準確反映外國人入境事由,實現外國人入境後的精細化管理,條例在保留現行籤證分類基本不變的基礎上,重點對現行F字籤證、L字籤證作了拆分,並新增加了R字籤證,普通籤證類別由目前的8類調整為12類。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表示,為了更好地吸引海外優秀人才來華,以適應我國引智引資的需要,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人才引進」規定為普通籤證的申請事由。條例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在普通籤證類別中增加了R字(人才)籤證,發給國家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今後,凡是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條件和要求的外國人,可以申請R字(人才)籤證,並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入境出境便利。
設Q字籤證
方便海外華人探親
條例為海外華人提供了哪些入境出境便利?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表示,在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海外華人提出,希望給予海外華人更多的出境入境便利。為此,條例針對海外華人的特點,專門設立了Q字籤證,主要發給申請入境探親的海外華人,以便駐外使領館對申請Q字籤證的海外華人籤發有效期、停留期較長的籤證,為其回國探親提供便利。同時,條例還專門設立了團聚類居留證件,主要發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海外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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