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正式拉開我國獨立學院全面轉設的大幕。在轉設路徑中,首次提出「可探索統籌省內高職高專教育資源合併轉設」,這為苦苦尋求升本機會的高職院校注入一針強心劑。
目前,各地高職院校瞄準這一機會,紛紛與獨立學院洽談合併事宜,希冀借船出海、借殼升本。各地政府也在積極行動,推動屬地本科教育資源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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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一些省市出現了高校和高職高專進行合併轉設的消息。
河 北
河北省教育廳發布公示:燕山大學裡仁學院+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合併轉設為秦皇島職業技術大學,隸屬秦皇島市人民政府;河北師範大學匯華學院與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合併轉設為石家莊工程職業技術大學,隸屬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兩所院校均為公辦性質。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公布的《2020年申請設置高等學校名單》。
名單顯示:河北科技大學理工學院與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合併轉設為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與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合併轉設為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
再聯繫到這一轉設消息: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邢臺職業技術學院=河北理工職業技術大學。(公辦)
至此,河北省已經有5所獨立學院將分別與職校合併轉設為公辦的「職業技術大學」。
江 蘇
根據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官網公布信息,院校先後與江蘇護理職業學院、南京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就合作辦學事項進行交涉。
院校交流截圖
山 西
8月18日,山西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轉設為省屬公辦理工類本科職業學校的公示。
公示中提出,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整合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山西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山西省商務學校辦學資源轉設為省屬公辦理工類本科職業學校。
廣 西
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轉設路徑:按「校中校」屬性進行轉設,在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現有辦學基礎之上,與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合併,統籌調配廣西大學部分涉農學科專業及教學儀器設備、師資等已有資源,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廣西農林職業技術大學,由自治區政府舉辦、自治區農林農村廳主管。
獨立學院轉設的方式,其實與國家推動職業技術本科高校建設的導向有關,同時也與高職高專院校尋求發展突破,改進生源結構,提升辦學層次規模的動因有關,畢竟學校升格,盤子大了,位子多了,經費多了。
對於獨立學院轉設為公辦本科高校,可能會受到出資人和產權歸屬、學科建設、師資力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但如果採取「獨立學院(民辦)」+「高職高專院校(公辦)」的合併組建職業技術大學的方式,就要順暢的多。獨立學院轉設是上邊力推的,要能轉盡轉快轉;職業技術大學也是上邊力推的,同時也是高職教育升級的一個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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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公、轉民,還是和高職合併?
獨立學院將成為歷史。早在幾年前,教育部就發文要求獨立學院轉設、和母體高校脫鉤,今年5月,教育部再次發文,要求到2020年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制訂轉設工作方案。
「獨立學院以往依託於知名高校辦學,雖說可以藉助母體學校的名氣,對學生有足夠的吸引力,但也有不利的因素,包括辦學定位尷尬,享受不到國家對公辦和民辦高校的扶持;無法參與一些評獎,導致師資力量不足等。」 教育部門的相關人士表示,獨立學院在轉設之後,可以落實平等辦學地位,在各個方面享受與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同等待遇;可以獲得在招生計劃、收費自主權、專項資金等方面的扶持;還可以從土地、稅收、資產過戶、財政、師資等方面,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據介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獨立院校轉設可根據自身不同的情況探索適合的路徑,可以轉為民辦,也可以轉為公辦,還可以終止辦學。
臨近截止期,獨立院校緊鑼密鼓謀「出路」
目前距離2020年末還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據悉,各獨立學院正在緊鑼密鼓地推進轉設工作。
「南航成立了好幾個組正在做方案,和各方商談。」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相關人士介紹,不出意外金城學院應該是轉成民辦本科,原址辦學。他介紹,金城學院當年由南航聯合社會力量創辦,「我們有實際的社會投資方,對方如果有誠意把學校全部拿下,我們會優先考慮投資方。學校已經做過評估、審計等一系列的工作,但具體怎麼轉還沒有最終敲定。」
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透露,他們應該也是轉成民辦本科。「我們是南理工與社會力量聯合舉辦的,這麼多年來除了南理工只有一個投資方,且投資方一直沒有變更過。」該校相關人士透露,學校連轉設後的名字都在考慮了,「既要考慮與原有學校的傳承、也要考慮學校的定位,比如叫南京紫金理工學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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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職院校進行合併轉設為公辦職業本科高校也是獨立院校轉設的方法之一。
「這種轉設結果,實際上是獨立學院與高職院校的雙贏。」南京一所偏文類的高職院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高職院校,想要升本非常難,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合併轉設的政策創新,提供了高職院校辦學層次躍升的新途徑。「目前一所文科見長的雙一流高校在和我們商談,希望他們的獨立學院和我們合併。」他表示,高職院校與獨立學院培養目標有相似之處,合併轉設之後,能夠集中精力培養本科層次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適應經濟社會需求,滿足產教融合需要,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
轉設後的辦學質量社會最關心
無論是轉公辦還是民辦,轉公辦職業本科高校還是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和家長最關心的是,沒有了母體高校的光環,這些獨立學院將來的辦學質量會如何?採訪中,幾所獨立學院現有的負責人均表示,穩定的可持續的發展是他們在轉設過程中考慮的關鍵問題。
「沒有了母校後的獨立學院短期內可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招生問題,至少在名稱上要讓社會有一個適應期。」一所獨立學院的招辦主任說,不過,如果辦學主體積極調整辦學思路、積極轉型,憑藉民辦靈活的辦學機制或與產業深度融合的辦學理念,應該很快就能打開局面。
南京傳媒學院今年3月被教育部正式批覆轉設,成為南京地區最早轉設的高校。該校董事、黨委書記兼副校長陳思蒙說,開啟「南傳元年」後,學校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不斷修訂完善人才引進和管理制度,從學界和業界引進高層次管理人員和教師隊伍,為學校長足發展提供了人力支撐。
「比如引進日本漫畫協會會長千葉徹彌,好萊塢動畫大師、奧斯卡金像獎評委、第25屆上海電視節白玉蘭獎動畫片評委主席Max Howard,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新華社領銜編輯、現象級融媒體產品《國家相冊》講述人陳小波等國內外傳媒藝術前沿數十位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學科專業帶頭人或專職教授。」他說,學校穩步夯實學科專業建設,夯實教育教學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基礎性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教學管理體系,強化督學隊伍,完善科研管理辦法,健全激勵獎勵機制,僅今年,就有表演專業、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動畫專業、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廣播電視工程專業、數字媒體技術專業等6個專業申報為江蘇高校一流本科專業。
他說,今年在新冠疫情和轉設的雙重背景下,學校藝術類招生考試報考人數及人次均保持了持續增長態勢,考生報考熱衷度依舊很高,說明了社會及考生、家長對學校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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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轉設是雙贏的機遇
國家鼓勵基層創新,提出獨立學院整合高職院校資源合併轉設這條路徑,對於高職院校和獨立學院都是一種機遇。
一是有利於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和布局。加快獨立學院轉設是國家的重要政策導向,而探索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是《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的重要政策要求。合併轉設後的高職院校升格為本科高校,優化了高等教育結構,壯大了本科高校資源。同時,合併轉設促使不少獨立學院從資源密集區域搬遷到高教資源匱乏地區,有利於高等教育布局優化。
二是有利於實現獨立學院與高職院校的雙贏。近年來,獨立學院想轉設,但辦學條件不足,而高職院校想升格,卻缺乏資格、資質和機遇。我國高職院校發展長期面臨斷頭路問題,雖然最近兩年已有22所高職院校升格為本科職業技術大學,但相對於全國1400多所高職院校而言,無異於杯水車薪。此次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合併轉設的政策創新,提供了高職院校辦學層次躍升的新途徑。
三是有利於促進我國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高職院校與獨立學院培養目標有相似之處,合併轉設之後,學校辦學自主權更大,辦學規模更大,能夠集中精力培養本科層次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適應經濟社會需求,滿足產教融合需要,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
合併轉設的路徑設計
當前,高職院校與獨立學院的合併轉設採取何種模式,尚無成熟經驗可以借鑑,現行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合併形式也未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可以作為參照。
高職院校與獨立學校的合併形式可以分為吸收合併(即獨立學院吸收高職院校,保留獨立學院主體資格,高職院校註銷)與新設合併(即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原主體資格均註銷,合併設立新的學校主體)。國家鼓勵基層創新,不知是否允許高職院校與獨立學院只是控制權的合併,而不一定是主體合併。
參照相關法律規定,借鑑當前教育行業併購重組的實際案例,可以設想以下合併轉設模式。
一是獨立學院吸收合併高職院校模式。即獨立學院主體保留,吸收合併高職院校成為一個主體,再共同申請轉設。這是最常規的模式,但在實際操作中會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是合併條件的談判及設定比較複雜,合併後新學校的管理權和控制權如何行使需慎重討論,而且合併後很難再分立退出。
二是共同控制管理模式。即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的舉辦者互相讓渡對學校的控制權,從而實現共同控制和管理。該模式主要通過舉辦者之間籤訂合作協議的方式實現。該模式在形式上舉辦者不變,學校各自獨立存在;共同設立控制公司,各佔部分股權;通過協議互相轉讓部分舉辦者權益,但不辦理舉辦者變更登記;雙方共同組建董事會,實現對學校的共同控制和管理,共享舉辦者權益。但這種模式存在一定問題,比如根據規定,獨立學院轉設要達到《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設置標準,如果只是籤訂協議的合作關係,合作院校的辦學條件合併申報存在障礙。
三是共同委託行使舉辦者控制權。即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的舉辦者新設項目公司,收購部分舉辦者股權,通過受託行使舉辦者的全部控制權。該模式下,各合作院校舉辦者保持不變,學校仍為獨立主體;舉辦者共同設立項目公司統一行使對學校的控制權;各合作院校實際控制人在項目公司層面達成合作關係。與共同控制管理模式相比,共同委託行使控制權使得舉辦者合作關係更進一步,但仍存在合作院校的辦學條件能否合併申報的問題。
四是合作院校重組為同一舉辦者。即各合作院校的舉辦者合作新設舉辦者法人。這種模式也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是舉辦者變更程序複雜。教育部要求,已經變更舉辦者或實際控制人,但未按規定履行變更核准程序的獨立學院,須依法依規完成舉辦者變更手續後再行轉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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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轉設面臨法律障礙
高職院校與獨立學院合併轉設作為新生事物,與現行政策和法律的銜接面臨諸多問題。
一是校名選擇問題。獨立學院屬於應用型本科高等教育,高職院校屬於職業技術教育,兩者在育人理念、育人方式、生源上均有差異。合併轉設後是定位於應用型本科高校還是本科職業技術大學?校名是使用「某某學院」還是按照本科職業教育要求使用「某某職業技術大學」?目前尚缺乏明晰規定。
從上述部分獨立學院與高職高專院校合併轉設的情況看,多數定為「某某職業技術大學」。
二是體制機制問題。尋求與獨立學院合併的高職院校既有公辦,也有少數民辦;既有省屬,也有市屬;既有教育部門主管的,也有行業部門主管的。合併後的體制機制如何理順?辦學資產如何過戶?轉設後的管理體制、幹部任免、教師編制、經費撥款等問題如何處理?
三是法人屬性問題。獨立學院與公辦高職院校合併轉設後的性質有待明晰。《實施方案》規定,獨立學院既可以轉設為民辦高校,也可以轉設為公辦高校。法律對於民辦學校合併公辦學校並沒有限制性規定,轉設為公辦或民辦本科高校都是法律政策允許的。如果轉設為民辦高校,是否可以自主選擇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公辦高職院校的資產和員工按照何種程序進行處分和交接?
四是師資隊伍問題。高職院校的教師職稱評定、專業發展與獨立學院教師有著不同的資質和評聘要求。本科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標準要求教師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而高職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則突出專業實踐要求,如需具備在企事業單位工作3年或實踐累計6個月以上等條件,而對於教科研要求則低於本科高校。在合併轉設的過程中應該如何核算獨立學院與高職院校的師資?
五是學科專業問題。高職院校的專業建設標準、人才培養方案、目標與規格、實驗儀器設備等均與獨立學院存在區別。合併轉設之後如何進行專業調整?兩類人才培養方案如何融合?
合併轉設需要保障機制
面對獨立學院與高職院校整合資源合併轉設這一嶄新命題,亟須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加強頂層設計。
一是健全獨立學院轉設相關政策體系。要加快研究本科職業技術大學專業建設標準及設置標準,完善應用型本科高校設置標準,為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合併轉設提供宏觀指導。
二是建立獨立學院轉設風險防範體系。合併轉設政策設計需要充分考慮學生、教師等多方訴求,確保學校針對不同的利益群體開展多輪論證、協商,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防止發生校園穩定事件、網絡輿情、法律糾紛等問題。
三是健全獨立學院轉設部門協同機制。在合併轉設過程中,需要建立由省級政府統籌協調、多部門協同參與的工作體制,要將財政、發改、教育、國土、人社、稅務、編辦、宣傳、網信、國資委等部門納入協同系統中來,快速聯動,促進獨立學院平穩轉設。
四是完善獨立學院與高職院校退出機制。合併轉設後,如因辦學理念不合,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實現統一管理而影響辦學效果的,需要考慮合作院校的退出問題。目前看來只能採取分立方式,但也有很多具體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本科高校分立應分立為兩個本科高校,不能還原分立為本科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因此,不能原途徑返回實際上使得合併轉設沒有退路可走。
在教育部辦公廳公布的《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就提到:鼓勵各地積極創新,可探索統籌省內高職高專教育資源合併轉設,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形式合法合規的轉設路徑,經教育部同意後實施。
在正確的時候做正確的事,這樣的時間窗口稍縱即逝!忽如一夜春風來,對於處於弱勢的非雙高的高職高專來說,或許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把身段稍微放低,擁抱獨立學院,順勢一躍,就有可能翻身,幾十年的升本夢想就會成真。
本文綜合整理自:
高職高專排名研究院:《風向|對職業技術來說,與獨立學院合併組建職業技術大學,或成為千載難逢的升格機會 》;
南京日報《轉公、轉民,還是和高職合併?臨近截止期獨立院校緊鑼密鼓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