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贖身、提錢出獄……紙面服刑倒查20年

2020-12-11 紅星新聞

1998年,孫小果因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死刑,後其繼父、母親通過向多名公職人員行賄等方式,多次使孫小果違規獲得減刑,直至刑滿釋放。2019年,涉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受到嚴肅處理。圖為孫小果再審案件宣判現場。新華社發(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郭文思涉嫌犯故意傷害罪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於12月3日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獲減刑均系利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對郭文思減刑的裁定均確有錯誤為由,撤銷對郭文思的9次減刑裁定,恢復原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刑罰的執行。

違規違法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問題,特別是未實際服刑卻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的「紙面服刑」問題,社會一直高度關注。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中,黑龍江省呼蘭、松濱2所試點監獄及四川省宜賓市所在的5所省屬監獄對「減、假、暫」案件倒查20年,抓住多次減刑、「踩點減刑」、編寫虛假病情鑑定等問題,排查案件8萬餘件,確認並整改違規違法問題307個。

為何倒查20年

——違規「減、假、暫」案件時間跨度長

據了解,「郭文思減刑案」所涉相關人員行賄案,公職人員受賄案、徇私舞弊減刑案也將開庭審理。此前,北京市紀委監委已公布調查結果,北京監獄系統、檢察院、法院等多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因在郭文思違規減刑方面提供幫助受到嚴肅處分和問責,多人被移送檢察機關。

除「郭文思減刑案」外,因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截至今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醫院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已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監外執行的核心環節在於醫療鑑定,醫生出具相應的病情鑑定文書是重要一環。從曝光的「紙面服刑」案例看,大部分存在問題的保外就醫均有權錢交易等行為,且均有醫生、獄警等協助參與完成。

因孫小果案件,在中央紀委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趙仕傑給予黨紀處分後,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涉案的5名省管幹部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19名涉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也於去年12月公開宣判。

這些違規「減、假、暫」案件的查處,幾乎都是「拔出蘿蔔帶出泥」、查處一案帶一串,形形色色的「關係網」「保護傘」被一一揭開。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制度的適用是為了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發揮刑罰的功能,而且這些制度的實施都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比如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經過一次或者幾次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15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實際刑期不能少於13年。

實踐中,一些服刑人員的刑期越長「減、假、暫」意願越強,這也是「減、假、暫」制度容易被利用,乃至成為滋生權錢交易溫床的原因之一。從郭文思違規減刑9次後釋放、孫小果被判死刑後違規減刑出獄,到內蒙古巴圖孟和故意殺人後「紙面服刑」15年、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暴露了違規「減、假、暫」產生的包括腐敗在內的多方面問題。其中,一個顯著特點是背後違紀違法行為一般具有長期性。

一面是「以權贖身」「提錢出獄」等現象嚴重影響司法公信,一面是雲南孫小果、山西任愛軍等個別人員違規減刑出獄後繼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群眾對此強烈不滿。面對時間跨度長、涉案人員多、涉及領域廣等複雜情況,「紙面服刑」等成為治理的難點與重點。

今年7月至11月,中央政法委選取5個市本級及4個縣(市、區)的有關政法單位,2所監獄作為試點單位,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35家試點單位、1.6萬名幹警參加教育整頓。

在深入分析近些年政法隊伍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暴露出來政法幹警充當「保護傘」的案例後,本次教育整頓試點聚焦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執法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難」問題、一批多年想解決而未解決或未能有效解決的「硬骨頭」,劍指「六大頑瘴痼疾」:違反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參股借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如何倒查20年

——「全天窗」排查、多部門聯查、擇重點核查

12月初,孫小果服刑期間包管警察周忠平獲刑3年的起訴書被曝光。

這份源自雲南省洱源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1999年,孫小果被交付雲南省第一監獄執行。2008年,孫小果繼父、母親為了使孫小果儘快減刑出獄,意圖以孫小果發明創造申報重大立功獲取減刑。周忠平為孫小果的虛假髮明專利傳遞物品、出具虛假證明,幫助孫小果利用防盜窨井蓋的虛假專利獲得重大立功。在孫小果服刑期間以及刑滿釋放後,周忠平多次收受所送禮品禮金、接受吃請,其中收受禮金共計6000元。

刑罰執行作為刑事司法活動的最後環節,事關刑事司法功能的實現,事關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減、假、暫」是我國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也是司法實踐中容易滋生腐敗、產生執法司法不公的重點環節。

執行環節的監獄處在「高牆之內」,相對封閉獨立,是倒查和監督的重點。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第五駐點指導組對呼蘭、松濱2所試點監獄開展駐點指導期間,專門設立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反映有關問題的來信來電。

2所監獄對2000年以來的「減、假、暫」案件開展了「全天窗」排查。聚焦社會關注度高的「紙面服刑」「立功減刑」「踩點減刑」等問題,同檢察機關進行聯查;對踩點、高分、大幅度減刑的罪犯案卷和易出現問題的立功、計分考核、病情鑑定材料重點核查;聯繫衛健和社區矯正部門與正在保外就醫的罪犯逐人見面,全部採取另選醫院和醫生的方式對病情開展複查,從中發現問題線索。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派駐監督職能,對駐在部門2所試點監獄的教育整頓試點工作開展政治監督。堅持監督埠前移,制定工作方案掛圖督戰,並成立專項監督工作組入駐2所試點監獄開展監督執紀問責。通過對學習教育、查糾問題、整改總結三個環節全程監督,確保壓力傳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問題查擺到位。

該紀檢監察組派出骨幹力量深入2所試點監獄駐點辦案,聚焦發力,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以「自查自糾、組織查處、專項整治」為抓手,與駐在部門一道清除害群之馬。

四川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督促省司法廳及監獄管理局落實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要求,抽調460名幹部組成28個專項工作組對宜賓片區5所監獄「減、假、暫」案件開展倒查,目前已檢查相關案件4.6萬件。

做好「後半篇文章」

——緊盯刑罰變更執行漏洞整改落實

11月27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呼蘭監獄、松濱監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總結會召開,對進一步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成果,整改存在的問題進行再部署。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指出,要持之以恆做好整改落實「後半篇文章」,不斷鞏固和擴大試點工作成果。

黑龍江省司法廳聯合相關部門草擬意見,明確「減、假、暫」案件在把握實體條件上,堅持從嚴把握悔改、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現界定標準,從嚴把握重要罪犯,從嚴把握減刑起始時間、間隔時間和提請幅度,從嚴把握《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和適用條件;在履行法定程序上,必須經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定,必須逐級研究呈報、徵求人民檢察院意見、依法進行公示;在查核卷宗材料上,做到計分考核材料、獎勵材料、改造積極分子材料、違紀違法等處罰材料、病殘認定材料、保外就醫病情鑑定材料必查,以預防違規「減、假、暫」問題發生。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完善審理立功案件的程序規定、減刑案件裁量量化標準、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鑑定意見審查規定。同時,對重點執行案件逐案篩查,發現和解決涉及違規終本、案款發放不及時等6大類25項299個執行問題。

各試點地區紀委監委、組織、宣傳、政法委等部門落實協同責任,建立工作會商、線索移交、案件查處等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呼蘭監獄、松濱監獄對近20年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大排查後,發現了一些違規減刑案件。呼蘭監獄刑罰執行科負責人介紹,此次排查還發現減刑卷宗中存在獎懲材料依據不實、表格填寫錯誤等卷宗不規範問題。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深入研判試點監獄重要檢舉事項和問題集中領域線索的綜合情況,及時向省司法廳、監獄管理局、試點監獄黨委提出指導意見。督促呼蘭監獄制定《呼蘭監獄減刑假釋呈報工作職責》《呼蘭監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職責》等制度,精準定位每一個崗位、每一名責任人、每一道工作程序的職責權限。2所試點監獄修訂完善制度54項,新定製度33項,廢除制度6項。

面對四川司法行政系統「點多、線長、面廣」和紀檢監察組「監督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監督資金多、監督領域多、工作任務重」的實際情況,該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何愛川告訴記者,聚焦監管執法,罪犯減刑、假釋、保外就醫、離監探親等執法環節監督,以「監獄自查+檢查組抽查」的方式,開展了2018年以來全省監獄在押罪犯離監探親483人次、特許離監探親198人次辦理情況專項督導檢查,發現4個方面問題並督促相關單位整改。

堵塞監管漏洞

——加快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改革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我國目前的刑罰執行主體有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看守所)、司法行政機關(監獄、社區矯正機構)等,刑罰變更執行活動涉及提請、審理、裁定、執行等多個環節。一般由監獄提出減刑假釋建議,提請人民法院審理裁定,人民檢察院負責全程法律監督。在監督制約機制方面,各部門既分工配合又相互制約。

8月26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視頻會召開,研究部署加快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改革和建設工作,全面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在完善政法部門之間制約監督體制機制方面,完善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制度,拓展監獄、看守所等場所巡迴檢察深度,全面推開跨區域交叉巡迴檢察。在完善政法各系統內部制約監督機制方面,全面加強對監獄、戒毒、社區矯正、司法鑑定、公證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同時,優化全國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推動減刑假釋案件全流程網上流傳、全程留痕,健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辦理責任制,健全司法鑑定、公證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懲戒規則。

規範監獄執法工作也是司法部黨組在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整改中的內容之一。司法部深入分析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和涉黑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找準薄弱環節,舉一反三、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切實消除監獄執法、廉政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研究制定指導意見,完善刑罰執行制度,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出臺規定,嚴格依法規範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著力解決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突出問題;修改完善罪犯考核評估制度,完善計分考核內容、標準和方法,客觀評判罪犯改造表現,從源頭上規範減刑假釋等工作。

據悉,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院依法辦理減刑案件355萬件、假釋案件18萬件、暫予監外執行案件2.2萬件,同時強化案件實體審查,2015年以來裁定2.4萬件案件不予減刑、假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今年6月初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刑罰變更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情況,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對「減、假、暫」執行提請和決定(裁定)活動提出檢察意見、發出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8.6萬件,得到採納8萬件;查辦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52件。12月1日,最高檢召開黨組擴大會,督辦46項重點檢察工作,明確將通過持續推動跨區域交叉巡迴檢察,促進解決「紙面服刑」等刑罰執行活動中的頑瘴痼疾。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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