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8月2日無錫訊 為加強船舶源頭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進一步推動船舶「平安交通」建設,按照江蘇海事局關於船籍港船舶管理工作要求,7月25日,江陰海事局組織召開江陰籍船舶航運公司和船舶所有人集體約談工作會,對部分存在問題船舶的所有人進行了集體約談,該局副調研員湯惠良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江陰籍船舶所有人及安全管理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首先宣貫了《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於加強中國籍船舶船籍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通報了該局近期排查出的有問題的船舶名單及相關問題;會上,各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管理人就船舶的問題進行了情況說明,並表示回去後會儘快對問題進行整改。最後,該局對各參會企業提出了四項要求:一是要通過船籍港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強化法制意識、遵守相關法規,落實安全防汙染主體責任;三是要針對通報情況,對問題儘快整改,杜絕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四是要在船舶發生船舶滯留、禁止船舶進港、責令船舶離港的情況時,要及時通知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
下一步,江陰海事局將繼續依法履行海事職責,加強船籍港船舶管理,督促企業儘快對問題整改並加強管理,及時與各船舶企業溝通,努力保障江陰籍船舶的安全營運。(張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