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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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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對於有女兒的父母來講,沒有幾個人會真的同意自己的女兒,在沒有結婚之前就與男友同居。即使是兩個人已經交往多年,已經有了結婚的念頭,但是只要雙方還沒領結婚證,只要雙方還沒到最後「談婚論嫁」的地步,無論如何,在爸媽心裡都是擔心的。
畢竟說句大實話,在一段愛情裡,女人通常都會比男人更容易受到非議,更容易受到傷害。尤其是在陷入愛情的時候,她們常常會喪失理智,為此而奮不顧身,甚至還會像飛蛾撲火般,完全不會考慮後果。只想要在最美好的年華裡,跟自己心裡所愛的人,轟轟烈烈的愛一場。
即使是處於當今時代,即使有些父母的思想觀念,已經相對沒有那麼保守了,可是對於自己女兒戀愛,跟男友婚前同居,終歸是不放心。
怎麼說呢,一部分是因為,擔心女兒暫且還不懂得好好保護自己,假如一不小心保護措施沒做到位,是會造成「未婚先孕」的後果。另一部分,為人父母,擔心女兒的男友對她不好,還有自身的人品不過關,家風信不過,她以後會在這段感情裡吃虧;
而對於一個女人來說,不管是身體上的受傷,還是感情上的受傷,都是極大的傷害。看到女兒受到傷害,最心痛的當然莫過於是自己的爸媽。說到底,她是從小被自己捧在手心裡疼愛的「小公主」,怎麼捨得讓她這樣受人欺負。
不過話說回來,為什麼在結婚之前很多男人提出與女友同住,她們一般都會同意呢?我之前採訪過有著類似經歷的3位女人,得出了同一個答案。
在她們的回答中,我發現除了相對開放的婚戀觀之外,更多的是出於對這個男人的深愛,以及對這段感情的在意。簡單地概況,那就是因為「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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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丹妮大學剛剛畢業出來實習的時候,在公司裡認識自己現在的丈夫徐光範,他們兩個人在一起拍拖差不多快一年的時間就同居了。
當時的原因很簡單,主要是因為兩個人剛出來工作,本身沒有什麼積蓄,經濟條件也比較緊張,在一起合租可以省下不少的錢。然後住的地方又離公司近,也方便倆人上下班。
後來丹妮和光範兩個人同居不到半年的時間,就迅速地領了結婚證,因為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還有男友光範的種種表現,在丹妮的心裡她更加確定,光範就是那個值得自己去託付終身的男人。
其實在男女交往過程中,有很多原則性的問題,在熱戀期是很難發現得到,畢竟在那個時期,雙方只會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看。而且不單是這樣,當時愛得正濃的兩個人,他們的眼裡也只會看到是彼此的閃光點,即便有一些缺點或毛病也會在愛情的濾鏡下略過不計。
然而等到你們兩個人真正落實到柴米油鹽中的時候,真正落實到現實生活裡的一點一滴的時候,愛情的光環就會慢慢地褪去,彼此之間的很多問題就會統統體現出來。
這就是婚前同居,所謂「試婚」的意義所在,唯有當兩個人真正地生活在一起,才能更好地發現彼此之間的問題,以及雙方存在的差異。通過朝夕相處,不管是三觀還是性格,也都能因此更好的磨合,從而在心裏面也可以更加確定,對方是不是那個值得自己去結婚的人,值得自己去託付終生的人。
丹妮自己講述道:「其實一開始,我跟老公光範剛同居,倆人還經常吵架,吵架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日常的家務,我們兩個人都不會做飯,所以必須要有一個人去學習如何煮飯炒菜才行,總不能天天叫外賣,吃多不僅不健康,而且還會膩的。
還有就是洗衣、拖地、打掃衛生等一系列各式各樣的家務,起初的時候,我們什麼都不太會,相處還是挺難的。後來慢慢地意識到這些問題,懂得雙方之間都要學著包容跟忍讓,還要學會分工協作,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等磨合期一過去了,兩個人就變得非常默契了。
之後,我們還覺得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雙方都成長了,感情也更加成熟了,也更加確定彼此就是那個可以相伴一生的人。所以,自然而然想結婚了,成立屬於我們的小家庭,就各自上門去見了雙方的父母,爭取他們的同意和祝福,就這樣我們兩個人便領了結婚證。」
現在的丹尼和光範已經結婚三年了,還生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兩個人依舊非常地恩愛,平時的時候很少吵架,因為他們都學會了如何跟對方相處,也學會如何收斂自己的脾氣,更學會了在感情裡要體諒、理解、和包容對方。
畢竟婚姻跟戀愛不一樣,不能總是由著自己的性子來,也不能總是那麼任性妄為,戀愛的時候,倆人不開心了,鬧矛盾了,動不動就能提出分手,也許對方哄一哄就能和好了。
然而婚姻不一樣,婚姻是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存在的,不能輕易就提出離婚,也不能只要一吵架就要鬧分開,我們還是要對婚姻保持最基本的敬畏心,要對家庭保持最基本的責任感,才能好好地把日子過下去,且生活得幸福快樂。
回想起結婚之前跟丈夫光範的那段同居經歷,丹尼的內心依然非常地感慨說道:「我跟老公光範兩個人結婚這麼久,他幾乎沒有怎麼對我發過脾氣,也沒有對我說過什麼重話。當初我答應與他同居,一來是因為可以省錢,二來是因為我很確定我愛他,為了愛情我願意選擇相信。其實我是一個比較死心眼的女人,認準了誰就是誰,好在最後我賭贏了,老公對我真的很好,他是一個很值得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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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兩位受訪者,也在結婚之前,曾經有過與男友同居的經歷。吳信兒跟何丹妮一樣,雖然在結婚的時候有少許波折,所幸也有情人終成眷屬,最後跟男友結婚了。
但是另一個採訪者張巧英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她跟前男友郭旭同居了整整五年,到頭來卻因為性格不合而分了手,現在的巧英跟前男友郭旭早就已經斷了聯繫,兩個人只剩下昨日的種種存在記憶裡。
不過巧英後來也說了:「跟前男友郭旭的那段感情,雖然最終不能開花結果,但是也教會了我成長,讓我知道怎樣去愛與被愛,怎樣去對待自己以後的戀情,以及怎樣去選擇自己的伴侶。」
從以上這3位女人的回答看來,在婚前之所以會同意跟男友同居,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為了「愛情」。
正因為深深愛著對方,所以她們選擇相信對方,只是有的人足夠幸運,直接結了婚,能夠擁有一個圓滿的結局。有的人則沒有那麼幸運,發現彼此不適合,或者又因為這個那個的原因,最後就因此而分手,各奔東西了。
正如電影《怦然心動》裡這段很出名的臺詞所說那樣:「有些人淺薄,有些人金玉其外但敗絮其中,總有一天,你會遇到一個如彩虹般絢麗的人。當你真的遇到的那一刻,才能明白其中的美好,而別的一切都成了浮雲,不存在了。」
的確,每個女人在答應與男友同居的時候,何嘗不是把他當作那個「如彩虹般絢麗」的人呢?只是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那麼的幸運,因為彩虹同樣也不易守,有的時候,只要眨眼間就會消失不見,甚至一點痕跡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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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是分手還是結婚,在這都想給所有的女孩子們提個醒:你所深愛著的那個男人,未必就是往後那個可以陪你走完一生的男人,所以在他提出要跟你同居的時候,請你務必要慎重,好好考慮清楚:
首先,你要考慮他的人品,他這個人是不是值得你去託付。不然說句不好聽,以後在感情裡受傷,你未必就能那麼快地走出來。
其次,你要考慮你們兩個人的以後(將來)。假如你暫時沒有把他當做結婚對象,或是他還沒有把你當做結婚對象來對待的話,那麼說白了,就只是簡簡單單地談一段戀愛罷了。請你務必保護好自己,千萬不要未婚先孕,因為你必須明白一個扎心的事實,就是相比較男人而言,女人未必輸得起。
最後,你要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去承擔雙方同居之後,可能會發生的種種結果。要麼倆人可以順利地成婚,那麼恭喜你,你選對了人,也愛對人了;要麼倆人非但不可以結婚,還要面臨分手,那麼請你也不要因此而過於悲傷,或是不再相信愛情,畢竟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應該早就料到會有這樣的結果,在做這個選擇之前,你就應該要有承擔的能力。
雖然說成年以後,我們每一個人對於婚姻跟愛情,慢慢地也會有自己新的認知。但是無論如何,記住了,每一個大的決定跟選擇,都會關係著我們日後的人生。所以作為女人,不管到什麼時候,都必須愛惜自己,學會保護自己。
假如你們兩個人暫時還沒到要結婚領證的那一步,那麼你一定要好好慎重考慮關於「同居」這件事。要知道,萬一以後你要是不幸受傷了,真正心疼的,真正心痛的,只有你的爸媽而已。
親愛的姑娘們,愛情是沒有保質期的,真正有保質期的,是你為自己的選擇買單的能力。願你面對愛情的時候:足夠清醒,足夠勇敢,也足夠理智,也足夠果斷,更足夠自信與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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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如果你有女兒,你會同意她在婚前跟男友同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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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七七,自由撰稿人/專欄作者/微博籤約自媒體;一個溫暖又毒舌,理性與感性並存的天秤座少女,愛好吃喝玩樂,擅長談情說愛;歡迎關注我,願與你分享有意思、有意義的生活,與你一起獨立和改變。如果你喜歡我的文字,不妨點讚、轉發、收藏、推薦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