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秉乾犯過失致人死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了審理。
盤龍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秉乾邀約飲酒,在被害人李心草醉酒後出現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異常行為時,未採取合理、有效的看護、救助措施,未盡到應負的注意義務,反而實施俯身貼近、掌摑李心草等不當行為,致使李心草情緒、行為失控,翻越護欄,造成墜江溺亡的嚴重後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辨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訊問、發問,舉證、質證,圍繞定罪、量刑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案件審理。
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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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9日,李心草(女,18歲,曲靖師宗人,生前系昆明理工大學大二學生)與同學任某燊(女,19歲,紅河蒙自人,大二學生),以及任某燊的兩位男性朋友羅秉乾(男,22歲,紅河開遠人,在昆務工)與李某某昊(男,22歲,紅河開遠人,大四學生)共進晚餐,輾轉3個酒吧飲酒後在昆明市盤龍江落水身亡。
據一段監控視頻顯示,與李心草一起飲酒的其中一男子俯身將疑似李心草的女子壓在身下長達25秒;在視頻2分34秒時,前述男子用右手扇打疑似李心草的女子兩次。
2019年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綜合現場勘查、走訪調查、視頻分析、物證檢驗等工作情況,對盤龍分局辦理的李心草死亡事件,提級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的專案組,對李心草的死亡立案偵查;市級檢察機關同步介入監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隊牽頭成立工作組,對專案工作進行督察,對盤龍分局前期工作開展倒查。
2019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對羅某乾強制猥褻侮辱一案立案偵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對羅某乾等人過失致人死亡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2020年8月12日,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依法對羅秉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盤龍區法院提起公訴。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李文杰 武 兵 劉 剛
編輯:李夢欣
監製:王 倩
【來源:佳木斯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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