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復旦大學章程》公布,接受全校師生審核。章程中,關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表述消失,增加「始終遵循學術獨立、思想自由的精神」等;明確「學校黨政領導不參加學術委員會」,而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權除管理學術成果和決定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等以外,還必須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且對此具有一票否決制。
從6月2日起,《復旦大學章程》正式在其校園網上貼出,接受全校師生審核。過去4年中,被認為是大學辦學「憲章」的《復旦大學章程》已經歷多次修改,共有十多個版本。在現在最終面世的版本中,最令人關注的是:關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表述不再出現。
《復旦大學章程》明確,將校領導的權力分散到各個不同的機構,而原先學術委員會的管理權力也更分散。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各部屬高校必須在6月底前上交《大學章程》,由教育部核准公示,這被認為是教育部為未來「放權」給高校作準備。但是截至目前,全國仍然有25所高校的大學章程尚未提交。在「985」高校中,復旦大學、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的大學章程都已制定完成,目前正處於校內通過階段。
新章程符合時代特點
此次公示的《復旦大學章程》中,沒有出現「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文字表述。
參加章程制定的一位負責人說:「章程的意義在於通過大學章程的制定,逐步確立現代大學制度。至於建成世界一流大學,是水到渠成的事,並不會因是否出現在章程中而影響到這一目標的受重視程度,或者影響到達成的進程。」
同時,章程序言中提出復旦應該「始終遵循學術獨立、思想自由的精神,強調理論基礎,注重思維創新,尊重文化傳統和學術觀點的多樣性,鼓勵各類旨在增進人類福祉與健康的創造性研究……」復旦大學高教研究所所長熊慶年教授稱:「『學術獨立、思想自由』是討論了很久才決定加入的,其實這條在復旦1905版的章程中就已提出,在校歌中也有同樣表述。」
復旦大學發展規劃處處長李粵江說:「章程既要考慮到現實性,也要考慮到為未來的發展留有餘地。為此我們討論和制定章程時,根據現實環境,以及復旦大學的歷史傳統、對未來的期望,並且也對照了復旦大學在這個時代和整個現代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定位。希望復旦大學的章程符合這個時代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