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二孩前,很多人都秉持著這種想法:多生一個,肯定更不費錢啊。
帶大寶時誤入的消費坑,帶小寶時肯定沒有啦!
但是,現實總是啪啪打臉!
大寶小時候穿的衣服,都留有他曾經滴下的飯汁痕跡,記錄著他曾經在那片泥巴地裡翻滾過,證明著他曾經多調皮,以至於褲子都能磨出洞,這類衣服要淘汰一大半。
剩餘的一小半中,還有一些放久了就舊了的;
只剩下那麼幾件,能勉強給小寶穿的。這還得看兩個寶貝的性別。
如果大寶是女孩,衣櫥裡都是粉色、紅色、紗裙,小寶是男孩,咋穿?
如果大寶像媽媽,身材纖細,修身牛仔褲輕輕一套就進去,小寶偏偏像爸爸五大三粗,還是重新買彈力褲吧。
再說鞋子,兩個孩子的腳型不同,也未必就能把大寶的鞋子,留給小寶。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只需要重新買小寶的,那都算了。
大寶可不會輕易罷休,憑什么弟弟/妹妹又買新衣服,我沒有!
有道理,咱不能因為有了小寶就忽視大寶的情感,買!
然後,錢包扁得不能再扁...
玩具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耐玩,否則玩具店早都倒閉了。
比如拼圖玩具,別說留到小寶能玩的年紀,早在買來第二周,可能就已經殘缺不全了。
再比如,變形玩具,不是缺胳膊就是缺腿,怎麼留?
退一萬步講,就算這些玩具都能好好保留。
可也架不住兩個寶寶的爭奪大戰:這明明是我的,憑什麼給他?
結果,媽媽仰頭長嘆,這輩子沒當過什麼官,現在倒是要天天當法官,給這兩個判「官司」。
當媽的,對孩子總是有一種莫名膨脹的自信。
大寶想買鋼琴,爸媽掐指一算,可以啊!
大寶學的時候,小寶從小耳濡目染,之後還可以讓大寶教小寶,咱花一份家教的錢,教會兩個孩子。
結果呢?小寶對鋼琴根本不感興趣,大寶喜歡的,小寶根本不感興趣。
即便兩個孩子興趣點都一樣,可大寶正渴望專心畫畫時,真的很討厭旁邊有個乳臭未乾的小朋友,一直在旁邊「請教」。
「媽媽!你能把小寶帶出去嗎?他實在太吵了!」
「你可以教小寶學畫畫啊!」
「他那麼笨,學不會啦!不要教」
「你才笨!你才笨!」
……
所有愉快的聊天,最終都以打架結束。
從此以後,媽媽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凡是大寶有的,不管小寶用不用得著,都買雙份。
顏色、款式、類型,一模一樣。
給媽媽們的總結:我們花錢買的不是物品,買的是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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