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社交財經
近日,社交財經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據該刑事判決書顯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舟普檢二部刑訴〔2020〕12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孫某飛、陳某燕、陳某燕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2020年6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九級分成」變「三級分成」
值得注意的是,公訴機關指控合發(上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發網絡公司」)成立於2011年8月5日。2015年10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合發網絡公司以在網絡平臺上發展房產買賣代理、商品銷售等為名開展宣傳,實行會員加盟制度,參加者繳納相應加盟費可成為初級、中級、高級門店會員,門店會員即為付費會員。合發網絡公司鼓勵會員發展下級付費會員,後臺系統根據推薦關係自動識別記錄上下線會員,形成多層級、金字塔型的組織結構。
2015年10月18日至2016年8月7日,該公司實行「九級分成」制度,被推薦的會員繳納加盟費後,根據後臺記錄的上下線關係,在其之上的九個層級會員可獲得加盟費5%-20%不等的返利,返利以積分形式發放到合發APP會員個人帳戶,積分可以直接提現。2016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22日,該公司實行「三級分成」制度,返利比率為10%-25%,以註冊券形式發放到會員個人帳戶,註冊券不能直接提現,但可用於註冊新的門店會員,也可在會員之間流轉。
2015年11月17日,被告人孫某飛經他人推薦繳納加盟費成為門店會員;2015年12月10日,被告人陳某燕經被告人孫某飛推薦成為門店會員,同日發展被告人陳某燕成為門店會員。被告人孫某飛、陳某燕、陳某燕不斷對外宣傳合發網絡公司的會員政策、經營模式、返利模式等,發展新的付費會員獲取返利。至2017年8月22日,被告人孫某飛推薦下線層數為21層,累計推薦付費會員1915人;被告人陳某燕推薦下線層數為14層,累計推薦付費會員555人;被告人陳某燕推薦下線層數為13層,累計推薦付費會員478人。
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孫某飛、陳某燕、陳某燕被民警抓獲歸案。此外,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合發網絡公司因為傳銷行為被行政處罰。
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孫某飛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二、被告人陳某燕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三、被告人陳某燕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四、被告人孫某飛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四十五萬九千零八十三元、被告人陳某燕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八元、被告人陳某燕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三萬四千零四元予以沒收。
從涉嫌傳銷到「上市」原始股騙局
據天眼查APP顯示,合發(上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8月5日,實繳資本 1242.061萬元,萬炳勤擔任法人、執行董事。該公司最大股東是張曉梅,持股91%,王峰持股9%。
值得注意的是,合發網絡公司多次進行法人的變更,最近的是2020年6月4日,該公司法人由BARRY WAN變為萬炳勤。2020年6月8日,因「發票違法」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稽查檢查稅務處理稅款6400元及罰款13200元。
此外,2018年9月7日,因「違反組織策劃傳銷行為」被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1200.55275萬元,罰款220.0000萬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美籍華人萬百萬(真名:萬炳水)夥同其妻子張曉梅及謝正雲等人註冊登記合發(上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合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合耀(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以推廣門店RM為由,投資共分為三擋,一檔初級會員1萬元,二檔中級會員3萬元,三檔高級會員5萬元,一檔會員發展一名一檔會員,即可獲得3000元現金獎勵,三檔會員每發展一名三檔會員,在前一段時間搞的優惠活動中,能獲得高達4萬元的豐厚回報。
不僅如此,合發全球還以贈送期權為誘餌,一檔會員能獲得50份,二檔會員150份,三檔會員250份,而後,期權股會變成原始股再變成原始股票,最後變成交易股票,等合發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之後,他們的投資就能成百上千倍的增長,實現人人變成大富翁。
據相關人士透露,本來一直鼓吹2019年8月28日在納斯達克上市,但8月28日在納斯達克演出了一起上市籤約鬧劇,把上市推遲。至於期權如何變成股票過去鼓吹「期權是股權的爸爸,原始股的爺爺,股票的祖宗」,每個級別以20-60的倍數裂變,現在開始改口「期權為贈送,至於漲多少看市值,並禁止會員談論」。
劣跡斑斑的合發公司仍非常活躍
合發網絡公司高調賣期權股引起舟山市有關部門注意並將案件移交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2017年12月,該舟山分公司辦理註銷登記。此後至2018年5月,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合發房銀」仍在舟山發展會員。經查,確認合發(上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註銷後,其涉嫌違法活動實質上仍未停止,改由後成立的舟山某實業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社交財經注意到,2019年7月26日和9月26日,上海的閔行區法院和普陀區法院對上海合發公司的三名骨幹進行了宣判。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盧某安、張某、邱某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年10月17日,閔行區檢察院對上海合發公司的另外三名骨幹人員提起公訴。並建議分別判處被告人項某、梁某、史某有期徒刑,可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儘管各地方不斷有參與合發公司傳銷行為的會員被判以及罰款,但是絲毫沒有觸動合發網絡公司繼續行騙的腳步,去年12月底,有網友舉報稱,「合發全球」傳銷活動疑似死灰復燃,據相關會員透露,最近幾天相關的群組裡面在宣傳萬炳水已經「出獄」,並在12月16日在上海舉辦了「代理商創新年會」。
據悉,上海合發公司傳銷案案發後,在「合發」APP下架的同時,出現了一個「合美惠」電商APP,根據其官方網站備案查詢得知,「合美惠」電商APP屬於合耀(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合耀公司)旗下的一款產品。該公司除了「合美惠」外,還有合耀興房產、全球家酒店、東西櫃新零售、 新媒體營銷多個項目。值得注意是,上海合耀公司的原法人張曉梅是上海合發公司的最大股東。
對此,社交財經將持續關注合發全球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