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於社會工作者的薪資待遇問題熱度越來越高,社會工作者好不好?小編也時刻關注著大家,看到不少的小夥伴都在討論社會工作者薪資待遇怎麼樣?於是小編幫大家整理了2020年社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現狀,趕緊跟隨小編來看看吧!
一、社工工資福利待遇怎樣的
社區專職工作者年收入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按略高於上一年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並參照企業有關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區專職工作者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和實行計劃生育的優待等福利……本次出臺的《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了社區幹部的身份為「社區專職工作者」,並且規定實行合理的工資福利制度。
二、社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現狀
社區工作人員在其實大部分都是屬於「合同聘用制」或者「勞務派遣制」(除了部分街道主任是事業編制以外),但社區工作者的待遇是會不斷提高,與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差距會越來越小。由於地區差異,各地社會工作者待遇報酬也存在差異,工資待遇在各個地市也會有所不同。具體的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如下:
被聘用為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的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福建省城市社區建設綱要(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應服從街道的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社區居委會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的待遇:按照中共建陽區委建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居委會建設的實施意見》(潭委[2013]18號)文件精神執行。即:城市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統一採用「財政性生活補貼+績效工資+綜合性獎勵」的辦法。
(1)「財政性生活補貼」是指由區級財政承擔的社區工作者生活補貼,社區主幹財政性生活補貼按本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150%,一般社區工作者按本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130%,標準不低於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由區財政統一支付給街道;
(2)「績效工資」是指以目標責任為主,實行績效考核,同時兼顧社區工作者服務年限等,由街道根據實際確定考評標準和年度目標責任制,每年考評一次。原則上每個社區工作者的「績效工資」收入不得超過財政性生活補貼的50%,「績效工資」由街道(鄉鎮)確定並解決;
(3)「綜合性獎勵」是指各項福利補貼和年終獎金等。原則上「綜合性獎勵」不得超過財政性生活補貼的30%。「綜合性獎勵」由社區自籌解決。
(4)城市社區工作者受聘期間,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參保基數隨財政性生活補貼提高而提高。城市社區工作者離職或解聘的,於次月起停止享受以上各項待遇。
(5)對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社區工作者,被聘用到社區相應崗位的,每月分別享受職稱補貼60元、80元、100元,所需經費由區財政承擔。